上海出台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裴龙翔)近日,上海市总工会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多个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上海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将努力实现保障有机制、维权有渠道、薪酬有托底、保险有覆盖,从业环境更优化、企业用工更规范、职业技能更专业、就业队伍更稳定,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
《意见》突出发挥党工团组织、快递协会在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中的作用。重点通过保证末端投递基本支出,引导总部企业加大派费直达比例,加大处置欠薪力度等措施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理劳动报酬;注重探索建立更加灵活便捷的社保经办模式,提高快递员群体的社会保险水平;强调通过完善投诉甄别处置机制,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等方式优化安全生产作业环境;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培训,推进劳动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
在“四有”“四更”工作目标之外,《意见》明确了9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党群保障支撑体系建设、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高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优化安全生产作业环境、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等,并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部门责任。
在提高快递员的社会保险水平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企业依法用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商业险,不断拓展险种覆盖面。鼓励企业设立员工关爱基金。鼓励参加工会开展的各类职工互助互济保障计划。
裴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