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以优客工场使用的URwork商标为对象的商标权诉讼战,正在将国内已经红火了两年多的共享办公空间,推向公众注意力的中心。因为,发起这场商标权诉讼战的,是号称共享办公这一概念的创始者——美国公司Wework。
9月13日,优客工场发布声明,陈述了包括法律意见在内的多项观点,核心即是优客工场使用的URwork商标并不在法律意义上构成侵权。
“如果简单把这看成一场商标专利战,恐怕就简单了。”一位两年来深入共享办公空间的研究者向记者表示。在他看来,如果藉此机会,深入探讨共享办公空间传入中国之后,其商业和运营模式的发展和变化,更具建设性的价值。
在他看来,在中国内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中国内地伴生的共享办公空间已经发生了进化,其与源发的美国Wework式的共享办公空间的商业和运营模式,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
不可否认,共享办公空间发端于美国,Wework是共享空间的首创者,这一地位在世界范围内亦无争议。但是,梳理Wework在美国的实体业态及其运营模式可以发现,其核心,仍是在于“业态”模式进行运营。
一位在美国使用过共享办公空间的创业者告诉记者,对于美国的共享办公空间,他直接的感受,就是租下若干桌子,然后办公,“相比于一般的写字楼,这里的租金水平或者说的总的租金负担,相对合理,除此之外,共享办公空间在空间设计上、装修风格上等,更有个性、更前卫、更现代,适合年轻的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