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河北、河南局地“散乱污”企业整
8月11日,驻京津晋的6个督查组共检查74家企业(单位),发现16家企业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9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4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3家。驻河北省的8个督查组下沉至11个县(区、市),共对“1+18”专项方案的273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33个点位存在问题;驻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下沉至9个县(区、市),对“三治本三治标”方案中23项任务的182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散乱污”企业取缔、燃煤炉灶取缔等9项任务的18个点位存在问题。
根据督查组近日检查的情况,河北省、河南省部分地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整改取缔不彻底、进展缓慢的问题。
督查组随机抽查河北省石家庄市已完成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情况,其中井陉矿区有1家、高新区有5家未达到“两断三清”取缔要求。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列入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的59家,目前符合“两断三清”取缔标准的仅占28.8%;列入停产整治类的99家,目前完成整治的仅占46.5%。满城区列入停产整治类的135家,上报已完成31家,完成率仅占23.0%;督查组随机抽查上报已完成整治情况时发现,满城区大册营镇六间房村张宇砖厂尚未完成整治改造,检查时正在生产, 厂区内堆存大量原料和水泥砖;督查组随机抽查上报已完成取缔情况时发现,满城区满城镇韩家庄村西迎新粉灰厂部分设施未拆除。
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46家列入限期搬迁类的“散乱污”企业,已全部断电,但均未完成搬迁工作;81家列入停产整治类的“散乱污”企业, 12家已完成整治,完成率仅为14.8%。
督查组在河南省新乡市和濮阳市检查发现,卫辉市宏发石材加工厂以及濮阳县无名调漆加工点、电子线路板厂、三轮车加工厂(均在濮阳市华翔光源材料有限公司院内)等5家企业未列入当地“散乱污”清单。
督查组随机抽查上报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时发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兴隆塑编厂、闫和平沙发厂、鹤壁市鹤山区九矿办后蜀村小炼铁厂的原材料清除不彻底,焦作市中站区李封街道桃园路李封聚酯厂的机械设备、产品、原材料均未清除。
(原文题为《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