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军90周年纪念币预定时间及入口 建军90周年纪念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7月31日起陆续发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10枚,其中金质纪念币2枚,银质纪念币7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金质纪念币和银质纪念币
(一)纪念币图案(见附件1)。
1.正面图案。
金质纪念币和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2.背面图案。
50克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解放军官兵和武警官兵抢险救灾场景,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军旗、长城造型组合设计,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1公斤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八一军徽配以井冈山、延安宝塔山、西柏坡典型造型组合设计,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15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典型武器装备以及地球、和平鸽图形等组合设计,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一为党旗下的陆军军人形象配以典型武器装备、军兵种臂章图案、长城造型等组合设计,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二为党旗下的海军军人形象配以典型武器装备、军兵种臂章图案、长城造型等组合设计,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三为党旗下的空军军人形象配以典型武器装备、军兵种臂章图案、长城造型等组合设计,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四为党旗下的火箭军军人形象配以典型武器装备、军兵种臂章图案、长城造型等组合设计,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五为党旗下的战略支援部队军人形象配以典型武器装备、军兵种臂章图案、长城造型等组合设计,并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50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0克,直径40毫米,面额8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枚。
2.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8克,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3.1公斤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公斤,直径100毫米,面额3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枚。
4.15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50克,直径70毫米,面额5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9000枚。
5.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5克,直径33毫米,面额5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50000枚。
(三)金质纪念币和银质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沈阳造币有限公司、上海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www.chngc.net)。
二、双色铜合金纪念币
(一)纪念币图案(见附件1)。
1.正面图案。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正面图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2.背面图案。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背面主景图案由飘带、橄榄枝、军徽以及“1927-2017”组成,并蕴含“90”字样。主景图案上方刊“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字样,下方为面额“10元”和长城图案。
(二)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数量为2.5亿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数量见附件2。
(三)发行方式。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采取预约方式分两批发行:第一批自2017年9月22日起办理预约兑换,第二批自2017年11月21日起办理预约兑换。具体发行工作安排见附件3。
(四)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防伪特征见附件4。
(五)双色铜合金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附件:
1.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纪念币图案
2.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分配数量
3.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发行工作安排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防伪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
2017年7月27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分配数量
地区 |
分配数量(万枚) |
||
第一批 |
第二批 |
合计 |
|
北京市 |
600 |
900 |
1500 |
天津市 |
200 |
300 |
500 |
河北省 |
600 |
600 |
1200 |
山西省 |
400 |
560 |
960 |
内蒙古自治区 |
300 |
390 |
690 |
辽宁省 |
696 |
793 |
1489 |
吉林省 |
470 |
480 |
950 |
黑龙江省 |
540 |
530 |
1070 |
上海市 |
600 |
900 |
1500 |
江苏省 |
600 |
1050 |
1650 |
浙江省 |
600 |
600 |
1200 |
安徽省 |
280 |
400 |
680 |
福建省 |
220 |
350 |
570 |
江西省 |
200 |
290 |
490 |
山东省 |
600 |
1100 |
1700 |
河南省 |
380 |
540 |
920 |
湖北省 |
280 |
420 |
700 |
湖南省 |
200 |
320 |
520 |
广东省注1 |
600 |
1600 |
2200 |
深圳市 |
80 |
120 |
2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80 |
270 |
450 |
海南省 |
70 |
100 |
170 |
四川省 |
360 |
490 |
850 |
贵州省 |
90 |
120 |
210 |
云南省 |
130 |
190 |
320 |
西藏自治区 |
24 |
36 |
60 |
重庆市 |
100 |
160 |
260 |
陕西省 |
200 |
300 |
500 |
甘肃省 |
80 |
180 |
260 |
青海省 |
60 |
90 |
150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90 |
210 |
3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170 |
280 |
450 |
留存历史货币档案注2 |
0 |
1 |
1 |
装帧销售 |
0 |
330 |
330 |
合计 |
10000 |
15000 |
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