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警务执法协作“一个平台两项机制”
中国警察网讯 网胡爱华报道:近日,京津冀警方在北京举行首次执法办案协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关于建立执法办案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京津冀跨区域办案协作框架协议》。
据了解,为贯彻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京津冀三地公安机关在前期《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整体框架下,突出法制工作对执法办案引领支撑、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深化法制部门对口合作,不断推进京津冀警务协作向纵深发展。
本次会议通过的两个文件固化了“一个平台、两项机制”,即在京津冀三地公安机关间搭建“执法办案协作联席会议平台”,并借助此平台建立完善“长效联络机制”和“跨区域打击犯罪协作机制”。
京津冀三地公安机关各办案单位将在法制部门牵动下,以执法办案联席会议为载体,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沟通,打破“个案协作”“个体协作”的办案定式,通过分层级、德国网格化的联络系统,进行便捷有效对接,有的放矢解决办案协作中出现的突出性、瓶颈性问题,对跨区域犯罪案件从追逃追赃、查询抓捕、调查取证等方面,形成有机衔接、相互配合、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区域整体作战的实战效能。
按照协议,三地公安机关将成立法制沟通联络小组,分层级设立并固定联络员,进行常态化沟通联络,及时收集、汇总三地公安机关在跨区域执法协作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在此基础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着重就执法办案中协作问题进行业务研讨、情况通报、交流会商,共同研究突出问题。同时,依托三地培训资源优势,发挥各自工作特长,采用集中办班、客座授课、在线讲座等多种形式,以先进工作机制展示、新法新规理解运用、典型案例评析等内容为载体,提升三地公安队伍整体执法战斗力和执法合力。
此外,三地公安机关将努力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简化办案协作手续,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不断提高跨区域执法办案效能和水平。三地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明确了解决跨区域刑事案件管辖争议主管部门,优化了侦查取证协作的流程,将构建信息互通共享协作,依托“京津冀跨区域警务合作平台”,积极推动信息资源的交流、整合与共享,全力服务支撑打击犯罪工作。
据三地执法办案协作联席会议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区域办案协作框架协议的构建只是办案协作的一个开端,三地办案单位将继续深化合作共识,丰富协作内容,拓展协作领域,最大限度发挥区域联动、整体作战的实战效能,推动协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