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琳山:换了律师对莫焕晶不利,看守所拒绝我
21号,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中院一审。因为辩护人的中途退出,导致整个庭审只持续了27分钟。
在党琳山退庭之际,审判长宣布党琳山无视人民法院的决定,擅自离开,即视作拒绝辩护,将另行为被告人莫焕晶指派其他辩护人或者由莫焕晶自行更换委托律师。
然而,莫焕晶在庭审的最后,告诉审判长,自己仍然希望让党琳山继续当她的辩护人,“我觉得党律师挺好的”。
随后,在党琳山的微博上晒出了一份早在今年8月29号就由莫焕晶写好的声明,其中说到:我愿意接受死刑。我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在之前的工作当中,认真负责。我很感谢他,我相信之后的本案公正审理必须有党琳山律师的参与。我同意我家人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解除对党琳山律师的委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委托其他律师。
而在8月26号,莫焕晶的父亲及其他亲属也早已写下了另一份申明:我们高度肯定党琳山律师在之前阶段的工作。一致认为,党琳山律师对本案的审理中至关重要。希望执法部门和广大热心人士尊重,理解支持党琳山律师的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解除党琳山律师的委托。
那么,被告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愿意更换律师的申明有效吗?
网咨询了司法界专业人士,两位专业人士都指出,党琳山退庭的行为已经被法院视为拒绝辩护,因此莫焕晶此时处于无辩护人的状态。人民法院为她另行指派辩护律师或她自行去找新律师应该说在所难免。
而党琳山则坚持认为,“视为拒绝辩护”和“拒绝辩护”不能等同,“拒绝辩护”只能是他自己,或者莫焕晶做出的决定,所以他仍然是莫焕晶的辩护人。
不过,22号上午德国德国网致电党琳山,他告诉德国德国网,在休庭之后,他前往看守所希望会见莫焕晶,但是看守所告诉他,他已经不再是莫焕晶的辩护人了,无法会见。
对此,党琳山表示非常气愤,他反复强调,本案的关键是还原真相,那样才能理清和分配责任。但从目前的证据和庭前会来看,都在回避物业和消防的情况,掩盖了很多真相。他表示,如果换了律师,将对莫焕晶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