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区人大代表史美珍被停职 因2年前毁林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11月19日消息,山西太原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做出决定,停止第五届代表史美珍执行代表职务,并同意公安机关就“涉嫌故意破坏财物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已将嫌疑人控制,并向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
根据受害者举报,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村主任史美珍,于2015年11月25日先后两次动用大型车辆和工具,在村民持有《林权证》的林地上毁坏树木并拆除护林工作用房和蓄水池等辅助设备,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受害者举报之后,尖草坪公安分局立即立案侦查,但由于史美珍是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五届人大代表,警方依法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继续侦查。
2017年9月8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根据警方提出的申请,停止史美珍执行代表职务、并对公安机关的申请作出了批复,许可公安机关对史美珍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9月22日,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控制了嫌疑人史美珍,并针对案情做出了《监视居住决定书》,根据法律规定,限制了嫌疑人通讯和会见他人,收缴了可以出境的护照、身份证、驾照等证件。网发稿时,尖草坪分局已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根据警方侦查,史美珍2015年11月25日破坏的林木,经山西省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为25.6万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到德国德国网发稿时止,受害人、村民牛五全又向警方提出申请,要求对其他被破坏的财物定损,牛五全对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德国德国网表示,原来立案了,侦查进行不下去,损失多少都不是重点,现在人大常委会批复了,警方也控制了嫌疑人,自己的真实损失就应该如实侦查,包括花很多钱盖的房子以及其他被砸毁的设备,都应该算作犯罪数额。尖草坪检察院要求对此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