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嫌犯被追加绑架致死罪 家人:更多证据证
当地时间10月3日,美国联邦检查院办公室宣布大陪审团对章莹颖绑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提出追加起诉,新的罪名是绑架致死罪。
章莹颖案援助律师王志东今晨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网表示,大陪审团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项起诉罪名(绑架致死罪)大陪审团指控:被告克里斯滕森在2017年6月9日,于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香槟郡,故意非法挟持、禁锢、诱骗、绑架、劫持章莹颖以满足其个人利益和目的,最终导致章莹颖死亡。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使用了可以跨州的两种工具:一台摩托诺拉手机和一辆土星牌轿车。
除了绑架罪还被控伪证罪 曾使用残忍手段虐待受害者
起诉书还提到,28岁的克里斯滕森被控一项绑架导致死亡罪名和两项今年6月向联调局调查人员作伪证罪名。此前,克里斯滕森只被指控犯有绑架罪。新起诉的伪证罪名是因为克里斯滕森在接受FBI讯问时,6月9日称案发时自己待在公寓内玩游戏。但在第二次讯问时,克里斯滕森改口,称自己搭载过一个“亚洲女性”。
克里斯滕森的审判日期定在2018年2月27日。如果克里斯滕森做伪证的罪名成立,每项罪名将最高获刑5年。
对于追加起诉第一项罪名,在起诉书中显示,克里斯滕森在犯罪时已满18周岁;故意杀害章莹颖;故意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导致章莹颖死亡;故意使用致命武力伤害受害人,此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死亡;故意使用暴力,并清楚此暴力极可能导致死亡,使用此种暴力属完全无视受害人生命危险而直接导致其死亡。
对于追加起诉第一项罪名的补充中还写道:章莹颖在被绑架过程中死亡;克里斯滕森使用令人发指的残忍手段虐待受害者;克里斯滕森有预谋地实施其犯罪行为并导致死亡。
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绑架致死 判处死刑需经司法部长批准
关于追加起诉的证据,王志东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德国德国网表示,检方显然是在警方的调查基础之上认为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绑架致死。
王志东还表示,增加伪证的罪名是因为嫌犯曾经两次向FBI撒谎,包括第一次称案发当天在屋内玩游戏,第二次称曾经载过亚洲女性,但后来让她下车。但是撒谎导致的伪证罪名与绑架致死没有直接关系,只能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他为了掩盖罪行撒谎。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指控,是大陪审团认同了检察官的建议,对这两项罪名提出起诉。
关于刑罚,王志东称,绑架致死定罪后的可能刑罚只有两个:终身监禁或死刑,这也是和单纯的绑架罪有重大区别的地方。
王志东称,联邦刑事起诉,在死刑是可能的刑罚的情况下,案件则需要经过司法部长的批准。所以此案件在今后会转到华盛顿特区,由联邦检察院的检察官和辩方的律师共同向司法部的通常由三个人组成的一个合议庭分别阐述自己的立场,最后由司法部长决定此案是否按照死刑罪来起诉。
家人多次质询被害证据 更多证据证明章莹颖已被害
王志东表示,章莹颖家人曾多次向FBI和联邦检察官质询章莹颖被害的证据。根据美国对受害人及家属的相关法律,FBI和检察官曾陆续向章家人披露部分证据,以解释官方自6月30日即认为章莹颖已经死亡的立场。章莹颖家人亦承诺不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以保证审判的公正。同时,在章莹颖下落没有最后确认之前,家人仍不愿放弃任何可能的希望。
王志东还表示,章莹颖家人在知道追加起诉之后表示:“首先,在我们得知警方和检方有了更多、更有力的证据表明莹颖已经离开我们了之后,我们感到万分痛苦和悲伤。其次,对于警方和检方的工作进展,我们也感到非常欣慰,同时非常感激,我们希望嫌犯尽早得到应有的惩罚。最后,也是我们一直以来最大的愿望,希望可以尽早找到莹颖,带她回家。”
11日举行下次庭审 例行询问被告是否认罪
关于案情的审判时间 ,王志东表示,目前确定的是2018年2月27日开始审判,但由于辩方更换律师、目前的追加起诉以及要到华盛顿特区等待司法部的审核批准等一些原因,案件的审判时间是否会再次被推迟,应该会在下次开庭时知晓。
下次开庭即第二次法庭提审的时间是2017年10月11日下午两点三十分,法官会例行地询问被告是否认罪,然后安排正式审判的日期。(德国德国网 黎史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