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盗墓文化助推文物犯罪:需做好反盗墓宣传
谨防盗墓文化助推文物犯罪
盗墓案主要嫌疑人邓海峰于8月1日向警方自首。警方供图
除了严厉依法打击之外,还要做好反盗墓的宣传工作,各地的历史类博物馆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文保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或组织也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一帮迷恋盗墓类小说、电影和鉴宝节目的人,通过互联网结识后组团流窜各地盗挖古墓,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出资,有人负责看风水、勘探地形,有人负责打挖盗洞……但却因组织松散、相互猜忌,最终爆发内部矛盾,有人给警方打了举报电话。警方从举报电话入手,经过近10个月的艰苦侦查,一举摧毁5个涉及9省30多个市(州)的盗掘古墓葬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破获盗掘古墓葬案件5起,制止盗掘古墓葬案件7起,追缴文物9件,收缴洛阳铲、探测仪、挖掘工具等一大批作案工具(9月15日《法制日报》)。
近些年来,盗墓文化可谓是红透了文化市场。比如,盗墓小说《鬼吹灯》《盗墓笔记》因情节惊险刺激而广受关注。小说火了之后,《九层妖塔》《寻龙诀》等以盗墓为题材的电影陆续上映。今年夏天,德国网络剧《鬼吹灯之黄皮子坟》也开始热播。这些都说明盗墓文化拥有广泛的受众基础。盗墓文化带有惊险刺激的元素,这些元素能够充分满足人的好奇心。如果再添加些爱情、英雄等炫酷色彩,盗墓文艺作品自然能够赚足眼球,收获大量粉丝。
在盗墓文化的影响之下,盗墓迷们都有去盗墓猎奇的想法和冲动,只是大部分人因为理智而没有付诸行动。但是对于某些缺乏理智、被利益驱使的盗墓迷来说,盗墓文化的耳濡目染极可能让这种想法和冲动成为行动。湖南警方侦破的这起大型盗墓案就充分说明,盗墓文化对盗墓犯罪确实存在助推作用,盗墓团伙的分工方式、工具技术等都能在盗墓文艺作品中找到原型。
当然不能将盗墓文化视为犯罪的始作俑者,也不能盲目批评盗墓文艺作品的创作者。但必须认识到,文艺作品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盗墓文艺作品放大了盗墓的经验刺激,却掩盖了盗墓对历史文化、人伦道德的伤害,忽视了对盗墓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的阐述。须知,盗墓行为在古今中外都属于性质严重的犯罪。我们不苛求盗墓文艺作品成为反盗墓的宣传阵地,但是盗墓文化助推盗墓犯罪的现象确实值得警惕。
从现实来看,文物犯罪形势日益严峻。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近几年,每年全国涉文物犯罪立案数量都在2000起以上,一些职业盗墓犯罪团伙流窜各地盗掘古墓葬,给国家文物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猖獗的盗墓极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再加上民间收藏热以及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不再适用死刑等背景,更是让文物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根据文物保护法及刑法等法律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这种盗掘对历史文化的破坏往往是不可挽回的,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可能就在盗墓过程中灰飞烟灭,尤其是多数盗墓犯罪分子文化水平不高,只是为了盗取陪葬物品。
因此,必须警惕盗墓文化对犯罪的助推作用。除了严厉依法打击之外,还要做好反盗墓的宣传工作,各地的历史类博物馆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文保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或组织也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讲好保护历史文化的故事,还原盗墓行为最真实、最完整的模样。
刘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