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人才政策2017:每年投500万纳人才 5年最
继长沙市发布人才新政后,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近日也出台《新邵县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暂行规定》,计划以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保等领域为重点,每年投入500万元(人民币,下同)设立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持续引进八类人才,每5年引进30-50名高层次人才,300名急需紧缺人才。
八类人才中,高层次人才分别是国家级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及省部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及全日制博士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副高或高级技师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分别是全日制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特长专业仅限特长生)、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的其他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当年发布的县人才引进目录中其他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人才。
该县对引进人才实施灵活编制政策,纳入编制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委托培养期)。凡刚性引进到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编制管理)的高层次人才,该县将分5年分别给予人才补贴120万元、90万元、60万元、40万元;柔性引进的(不纳入编制管理),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
引进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并入选该县“名师”“名医”“名家”人才工作室的,该县每人每年将给予3-5万元补贴,未入选人才工作室的全日制硕士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含特长专业特长生),表现优秀的,在该县工作的前五年,每年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5万元、1万元补贴。
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该县通过调剂住房、入住人才周转房、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等多种方式予以住房保障;引进对象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随调安排到县直对口部门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无正式工作的,可安排临时聘用性工作岗位,基本保险纳入全县统筹范围,不需安排的,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其未成年子女需入托或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
引才的同时,该县注重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激励,积极推进党政人才培养、拔尖人才培育、业务技能提升三大育才工程。表现特别优秀的“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程序破格提拔为副科级、正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可按程序任乡镇党政正职。对现有高层次人才中的前三类人才比照引进人才享受人才补贴、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待遇,对现有其他类优秀人才按规定视情况发放补贴。
该县还鼓励入驻新邵经济开发区及湘商产业园、塘口精细化工业园、雀塘循环经济产业园、农业科技产业园的企业或“两新”组织比照规定自主引进人才,每全职引进一人奖励企业1000元、奖励引进对象3000元。引进带技术、带项目人才,据所带技术成果或项目的效益测算,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因引进人才所带技术或项目创造新增税收的,当年新增入库税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园区企业,按不高于实际入库税额的2%和较上年新增部分的4%给予该企业认定的有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该县还将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供10万元专项资助,在站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的研发经费。该县每年将评比表彰5-10名“新邵县优秀人才”和5个“新邵县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每5年举办全县人才工作表彰大会,评选“新邵县突出贡献人才奖”,每名奖金5-10万元。(王昊昊 杨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