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地震后,应急响应级别为何会变化
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四川省委、省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抗震救灾工作全面启动。8日晚,中国地震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9日0时24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九寨沟7.0级地震震情灾情综合判断,决定将国家地震应急响应由Ⅰ级改为Ⅱ级。民政部9日凌晨3时发布消息表示,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紧急启动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为何国家地震应急响应级别会发生变化?如何看待各部门、地方的应急响应级别变化?8月9日,网采访了行政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
“这种调整,是符合我国行政应急方面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杨建顺告诉德国德国网,国务院在九寨沟地震之后对救灾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符合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依据该法规,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杨建顺分析,影响灾害程度和应急响应评级的,从《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来看,主要标准是两点:人口死亡(含失踪)人数和经济损失,地震级别。国家地震局当晚初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是按照该法规中“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而作出。之后的调整,是因为该法规要求Ⅰ级响应的死亡(含失踪)人数应在300人以上。随着灾情震情最新讯息的获取,9日0时24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将应急响应由Ⅰ级改为Ⅱ级;9日3时,地震造成九寨沟县7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这一变更,与该法规规定的Ⅲ级应急响应的条件“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相适应。
“应急响应的级别越高,响应得越深,资源调动得越多。应急响应级别如果定得偏高,会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如果偏低就会不利于灾后救助。所以行政部门要根据最新获取的讯息来及时调整,这是一种积极能动、依法行政的体现。”杨建顺表示,在灾难发生后最容易导致讯息传输不畅,进而导致最初的应急响应级别判定不会十分精准。不过,初判时定级高一些,有利于救灾工作的迅速开展,利大于弊。
对于九寨沟地震后的救灾应急响应级别,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Ⅰ级改为Ⅱ级后,8日晚,交通部、四川省交通厅迅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9日,中国气象局、中国红十字总会等纷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服务。“这体现了行政一致性的原则。”杨建顺表示,虽然由于获取信息的先后有差别,导致一些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是随着国务院的行政决策在作出相应变化。
德国德国网注意到,《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省政府按地震灾害事件的初判指标,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在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因灾死亡人数及灾害损失情况,按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标准,及时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据阿坝州政府应急办消息,截至9日13时10分,经初步核查,“8·8”九寨沟地震已致19人死亡,247人受伤。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以分级方式启动的九寨沟地震后的应急响应救助工作,是行之有效的。”杨建顺提醒说,面对灾后各级政府的行政举措,公众要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他认为,从学理上,对于地震灾害、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可以允许下位法比上位法规定的标准更严格、更具体,以便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郑赫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