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挺之孙叶大鹰发公开信全文 联名周恩来等家属
日前,叶挺之孙叶大鹰连续发文炮轰电影《建军大业》制片方“羞辱和歪曲革命历史”,引来多方舆论关注。今日叶大鹰再度发微博,联名周恩来贺龙等革命英烈家属签名,通过广电总局向《建军大业》制片方提出公开抗议,要求《建军大业》制片方对所有八一南昌起义主要参与者家属赔礼道歉。
在这封致广电总局领导的公开信中,叶大鹰以革命烈士家属的身份提出质疑:国家明文规“描写英模、先进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授权”,但《建军大业》从未和八一南昌起义革命英烈的家属取得过联系。对于被剥夺知情权,叶大鹰表示很愤怒。
除此之外,叶大鹰继续炮轰导演不懂革命历史,以及片方让“喜剧演员”、“小鲜肉”来出演革命先烈,是单纯为了追求演员名气和商业利润而将革命历史演成喜剧和闹剧,是对历史先烈的不负责任。据此,叶大鹰公开要求《建军大业》制片方对所有八一南昌起义主要参与者家属赔礼道歉,该封公开信最后还附上了,周恩来、贺龙、叶剑英、朱德等17位烈士的后代的联合署名。
叶大鹰致广电总局领导的公开信:
我们是八一南昌起义主要参与者和英烈的后代,影片《建军大业》即将公映,但至今制片方都没有征得我们的创作授权。在公映前夕,我们以公开信的形式,向《建军大业》的制片方提出严正抗议。
八一南昌起义这段光辉的历史,该片制片方请一个对革命历史毫无研究和情感的娱乐片导演执导。试图用娱乐片的形式来表现革命历史剧,这让我们非常意外和担心。
国家有明文规定,“描写英模,先进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授权。”“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52号令, 2006年4月3日国际广播电影电视局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6月22日起施行)电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剪修改:(一)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 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 然而《建军大业》影片制片方从未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最起码的知情权都被剥夺了。为此,我们非常不解和愤怒!
同时他们无视烈士家属的存在和情感,完全拒绝和家属沟通,把票房和娱乐凌驾在历史真实之上,这是我们接受不了的!
年轻一代的优秀演员来出演革命先烈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单纯为了追求演员名气和商业利润而选择不适合的年轻演员,让喜剧演员来饰演烈士,甚至把“小鲜肉”饰演革命英烈当成影片宣传的噱头。不仅不利于弘扬正能量,反而为历史虚无主义的滋生泛滥提供了土壤。
我们不希望在建军90周年庆祝之际,八一南昌起义是非常严肃的革命历史的题材!真担心被这毫不了解中国革命历史的人、而且对中国革命和革命的领袖毫无感情和敬畏心的一群人、演成喜剧或闹剧了!重大革命历史事件被娱乐化,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对先烈的不负责任。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的意见不针对具体演员和主创个人,我们只针对《建军大业》影片的制片方的制片方和创作倾向。
总书记一再强调,全党要树立“四种意识”,难道这就是制片方政治意识的表现?!看到自己的先辈形象受损,甚至成为別人弁利的工具,是可忍,孰不可忍?为此,我们谨通过广电总局向《建军大业》制片方提出公开抗议!同时恳请广电总局领导理解我们的心情,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影视剧创作中“英烈家属知情权”的规定,保证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不再出现此类差错。要求《建军大业》制片方对所有八一南昌起义主要参与者家属赔礼道歉!
叶挺之孙 叶大鹰执笔
八一南昌起义及相关革命英烈后代签名;
周恩来同志后代 周秉德
贺 龙同志后代 贺晓明
叶 挺烈士后代 叶大鹰 叶向阳 叶小燕 叶向东 叶文 叶晓梅 叶铁军
刘伯承同志后代 刘雁翎 刘蒙
朱 德同志后代 朱新华
叶剑英同志后代 叶向真
粟 裕同志后代 粟戎生
郭沫若同志后代 郭蔗英
陈 赓同志后代 全体后代
林伯渠同志后代 齐放
吴玉章同志后代 吴本立
赵世炎烈士后代 赵新之、赵新炎
李硕勋烈士后代 李小勇
李立三同志后代 李英男
王若飞烈士后代 王兴
张鼎丞同志后代 张延忠
周希汉同志后代 全体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