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释放证券违法“零容忍”信号
7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文件对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机制,加大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惩治力度,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等作出重要部署。
“《意见》是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
新高度意味着新力度,明确向市场传递出对证券违法活动“零容忍”的信号。多位法律专家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将推动各方合力加大对证券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更重要的是,还将推动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最终形成健康良性的投融资生态和市场秩序,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剑指”证券违法活动
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的重要保障。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商法室主任陈洁向记者指出:“如此高规格的文件,体现了中央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心及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以及未来发展的高度重视。”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系建设,依法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但随着经济金融环境深刻变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且手段不断翻新,查处难度加大。在全面推进注册制的背景下,新形势对相关监管、执法、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意见》应运而生,为证监会进一步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提供了遵循。
陈洁表示,此次《意见》的亮点在于强调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狭义上的法律责任体系,具体指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构成的法律责任体系;二是广义上的,包括立法、司法、执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构成的整个制度体系,二者相辅相成、循环促进,形成长期有效的合力。
记者注意到,针对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意见》重点提出了完善立法机制;加强制度实施;完善行政制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机制等明确要求。其中,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实施,降低投资者维权门槛,极大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形成“赔不起”“不敢违法”的惩戒机制,业内普遍认为将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强调中概股等领域监管
《意见》指出,要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全面提升证券违法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和效率。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除此之外,加大对“关键少数”的追责力度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也是新证券法的亮点。
记者注意到,《意见》还专门提及了近期备受关注的中概股监管和跨境监管合作的事项,提出了“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等内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向记者指出:“中概股海外上市,其国内监管部门主体尚不明确,尤其在前期审批流程中,国内监管是空白的。因此在本次《意见》中,也专门提出修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境内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职责,加强跨部门监管协同。”他还指出,实际操作中,中概股公司普遍采用VIE(可变利益实体)架构赴海外上市,因此加强中概股公司的国际监管合作具有必要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叶林认为,《意见》落地后,中概股的企业海外上市会多一些约束,“法律的确定性得到了增强,在这个框架下去做事情,安全性会提高”。
在此次《意见》中,对于加强场外配资监管也提出了系列要求,指出要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依法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李有星表示,加强对于场外配资的监管,也有利于减少投资者承担超出自身承受能力风险的可能性,并且应继续加强对于上市公司隐名持股的监管,促进投融资活动的健康、有序运行。
提升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
本次《意见》对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三方面要求,包括:夯实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制度基础,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强化资本市场诚信监管。
《意见》清晰规划了未来目标。到2022年的目标包括“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等。到2025年的目标包括“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全面形成”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表示,《意见》的落地将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深远:“首先,在规范的设计理念上,将能有效应对去中介、去中心化的金融交易现状;其次在法律规范的具体设计上,法律责任的威慑功能、惩罚功能在执法、司法环节的结构性障碍能得到有效破除,并充分地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最后在规范的落实上,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行政监管执法专业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机制也会随之加强。”
展望未来,李建伟认为,《意见》的发布与实施将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体制机制,提高执法司法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撑,有望从根本上提升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础,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 张艳 周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