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杀女婿及亲家改判死缓案将再开庭!亲属谅
发生在四川的“岳父将女婿全家灭门改判死缓”一案有了新的进展。8月12日,南都记者从该案被害人近亲属处获悉,其已接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该案定于8月20日上午于四川省绵阳监狱再审开庭。
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四川成都彭州一住宅区内,约60岁的男子张志军持刀刺死了女婿邹锐(化名)及亲家夫妇邹某海、杨某芬三人。事发的住宅系邹锐与妻子共同购置,两人已分居。案发当天,因孩子带养问题,邹锐与父母一同上门,随即与正在家中的岳父母产生了冲突。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张志军不服,于2020年1月提起上诉。2020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2020年10月的二审裁判文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因此采纳了相关的辩护意见。二审判决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后,“被害人亲属谅解”的表述引发了质疑。三名被害人在老家吉林的近亲属向南都记者表示,邹、杨两家亲属从未给张志军出具过谅解书,他们认为这一“谅解”有可能来自于被告之女。此外,该案的二审没有通知他们,直到二审判决作出几个月后,他们才从某律所公众号的文章中获悉结果。
2021年4月12日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称,该院二审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受到社会关注。对此,该院高度重视,正在依法认真评查该案,将切实做到严格司法、维护公正、接受监督、回应关切。
4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该院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5月13日,南都记者从该案被害人近亲属一方代理律师侯士朝处获悉再审决定书的内容:二审判决生效后,邹、杨两家被害人的多名近亲属不服,向该院提起申诉。该院经审查,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这一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该案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8月12日,南都记者从该案被害人近亲属处获悉,其已接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该案定于8月20日上午于四川省绵阳监狱再审开庭。代理律师侯士朝已向法院递交庭审直播申请。
采写:南都记者 林子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