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深圳虐童事件
德国网传视频的截图。
12月22日,一段疑似深圳父母殴打女儿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德国网友纷纷谴责该恶劣行为,深圳警方介入调查。23日17时许,深圳宝安警方公布调查结果——视频中的人已找到,他们承认确有殴打女童的行为。虐童视频再度敲响了警钟:如何让我们的花朵远离家暴?儿童遭遇家暴后,谁能让原本走向失控的家庭重归正轨?
儿童被虐打,社会有三问——
一问
儿童受伤究竟多深?
据了解,深圳虐童事件的视频,最早是由从事婴幼儿教育培训工作的人士发布。该人士表示,其看到视频后,曾联系过打人男子,对方回应“关你屁事”。
在该视频中,人们看到,受虐女童对父母的殴打,没有明显的反抗和哭闹,只有木讷的表现,令人痛心。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有分析师指出,家暴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不仅在身体的伤害,对其心理成长也会造成长期影响。暴力环境成长起来的孩子一般会有两种成长趋势:一种是回避型,因为他人的暴力变得胆小、懦弱。在深圳虐童事件中,孩子可能就出现这种情况。另一种是抗拒型,就是像他人一样用暴力方式和人打交道,你暴力我也暴力,以暴制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家庭会一代接一代地“遗传”家庭暴力,父母虐待子女,子女成人之后再虐待下一代。
有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新闻,近年来屡被曝出。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说,施暴父母通常认为,孩子是自己的,要怎么管教也是自己的事情,加上家庭虐童往往在家中进行,不易被他人发觉,致使违法成本极低。
广州优势力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首席督导张良广回忆:“2006年我在广州社区宣传家长不该打骂孩子的概念,会被家长一句‘我打骂我的孩子用得着你管’给顶回来。在那时,大多数家长都很难理解为什么不能打骂自己的孩子,更难理解为何外人要干预自己教育孩子。这导致工作很难推进。”
张良广指出,正因“棍棒之下出孝子”等传统观念在公众意识中根深蒂固,使得很多人认可“暴力训儿”的家规,认为父母有权力打骂,甚至认为打骂、体罚等如没造成严重伤害都应属于合理范围。
二问
虐童频发谁来干预?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规定改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条只有原则性倡议而缺乏具体操作性的尴尬。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在2016年3月1日实施。
“法律颁布后,有法律意识的家长意识到自己在犯法,就能进行自我约束。这是该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之一。”广州市律师协会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小非说。
张良广说,如今他向新生代的家长传递相关知识和理念时,发现家长们比较容易理解为何不能打骂孩子。一些曾经对孩子有打骂行为的家长被社区社工劝阻后,也能很好地改正。
然而,不少专家指出,大多数人将暴力理解为程度严重的伤害,因而在案件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往往没有个人或组织报告和干预。
“不仅受害者本人会选择沉默,其他的家庭成员、村委会、居委会也普遍认为‘管教孩子是家庭内部事务,一般不选择报案’。”李小非认为,“打是亲,骂是爱”的思维在一些人脑海中根深蒂固,反对对儿童施暴,不仅需要法律来约束,也需要社会观念扭转的长期适应过程。
“有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街坊四邻均了解家暴情况,然而从受暴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到基层群众组织,报案的很少。”郑子殷认为,能否对潜藏在身边的儿童家暴行为进行有效的阻止和改正,取决于整个社会是否对反家庭暴力法达成共识。
“只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测发现体系和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才能有效杜绝儿童家暴行为的大量发生。”郑子殷说。
三问
儿童成长如何回正轨?
对于受害的儿童,我们该如何呵护他们受伤的心灵,让他们的成长重回正轨?
在此次深圳虐童事件曝光后,深圳宝安区妇联及时向法院申请了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安排专业社工和西乡街道办一起对女童进行陪护和心理辅导。
李小非则建议,妇联、学校和受虐女童的相关近亲属作为法定代理人,在法院已颁布保护令的前提下,还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发出告诫令,更好地帮助村居委会等部门与孩子接触以提供帮助。
“公众认为利用法律来进行干预是有必要的。”广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也认为,施暴父母被拘留后孩子如何得到抚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广州将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行《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中规定:“当儿童面临危险状况时,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护送儿童至安全场所。对于儿童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况的,公安机关要将其带离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委会、临时庇护场所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临时照料。”
该负责人指出,对于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有关部门要及时介入干预,督导帮扶其恢复或增强监护能力,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或遭受监护侵害经评估暂时不宜返回监护人家庭继续生活的儿童,由儿童住所地的区民政部门履行临时监护责任。
“在临时监护照料期间,针对困境儿童的监护情况,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儿童亲属等进行会商,并征求有表达能力的儿童本人意见。”该负责人说,经过会商后,认为监护人后续能够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通知监护人领回困境儿童。认为监护人仍然存在使儿童受到虐待、暴力伤害、遗弃等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处于危险状态情形的,不宜继续承担监护职责的,困境儿童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困境儿童住所地村(居)委会、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南方德国网全媒体记者 泠汐 金祖臻 见习记者 王越莹
统筹:谢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