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北大医院伤医父女一遭刑拘一被取保
现场视频显示郑某宇挥拳击打医生。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三名医生遭患者家属殴打一事有了最新进展。10月13日晚间,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通报称,涉事产妇丈夫郑某宇被刑事拘留,考虑到其女郑某蕊系在校大学生,且对自身行为真诚悔过,并得到了当事医生的谅解,对郑某蕊采取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伤医事件并非孤例,如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社会各界需联动加强普及医疗知识。
事件回顾
因能否剖腹产问题发生殴打
德国网传现场视频显示,9月22日晚间,一名男子在手术室门口推搡一名男医生。另一段视频中,该医生被包括上述男子在内的三名男女按住头部殴打。
10月12日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发布声明称,该院产科赫英东等三位医生在值班期间,遭到患者孙某某及家属郑某某等三人的无端殴打。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詹瑞玺10月12日发布的微博表示,当事的赫医生目前病情平稳,状态尚好,但仍有不同程度的头晕、耳鸣、恶心、呕吐、视物不清等。南都记者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部获悉,事发20日后,赫医生仍在住院恢复治疗。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10月13日回应此事,称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责。暴力伤医,零容忍。
10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查,警方认定案件事实如下:产妇孙某(女,44岁,北京市人)在北大医院妇产科待产,因已超预产期,就能否剖腹产问题,产妇丈夫郑某宇(男,46岁,北京市人)在诊室外走廊处拦住当日值班的妇产科医生赫某某,要求解决,赫医生在解释过程中,郑某宇情绪激动,突然挥拳击打赫医生,赫医生被迫还击,被现场其他人员劝开。随后,郑某宇的妻子孙某和女儿郑某蕊(女,19岁,北京市人)闻讯赶来,郑某宇和郑某蕊再次对赫医生进行殴打,因考虑孕妇人身安全,赫医生始终保持克制,未予还手,后被现场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家属拉开。
采取强制措施时间考量产妇状况
警方认为,郑某宇、郑某蕊父女二人,妨碍值班医生正常工作,并对医生进行殴打的行为,既侵犯了医生的人身权利,也影响了正常医疗秩序。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是公安机关、医院及相关主管部门、患者的共同责任,对于危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透露,产妇孙某在事发后第二天在医院产下一女,身体状况不稳定,需要亲人照顾,警方在法定办案时限内,对郑某宇、郑某蕊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上进行了适度考量,对此,赫医生表示体谅。
通报介绍,10月13日,西城公安分局对郑某宇依法刑事拘留,考虑到郑某蕊系在校大学生,且对自身行为真诚悔过,并得到了赫医生的谅解,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各方回应
首师大称将严肃处理涉事学生
事件发生后,迅速引起社会各界热议。中国医师协会10月13日发文回应,我们对受伤医师表示慰问,强烈谴责所有暴力伤医行为。协会呼吁,医疗机构强力维护医护人员的执业安全,期待广大患者理解和尊重医师的专业建议。
事件当事人的身份也备受关注。有德国网友称,打人者之一郑某宇为中国德国德国网子科技集团公司员工。10月13日晚间,中国德国德国网科官方微博辟谣称,德国网传打人者并非公司员工。
同日,首都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初步调查,涉事的郑某蕊为该校大一新生。学校对受伤医生表示深切慰问,将严格依照校规校纪对涉事学生予以严肃处理。
10月14日,北京市卫计委官方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坚决打击伤医闹医辱医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秩序和安全环境。
近年来,伤医事件屡见报端。2018年9月12日,襄州人民医院一麻醉科医生被多名患者家属殴打受伤。18日晚间,打人者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警方拘留。2018年8月6日晚上,南京市急救中心逸夫医院分站急救人员在救治一名患者时,由于患者不配合治疗,急救护士被打伤。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关于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中。2016年,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杀害医务人员的犯罪。
2018年10月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了公安部门依法出警的义务,并对医患双方在不同情况下承担的民事、刑事等责任作出了规定。
专家观点
以往多是行政处罚,这次为何刑拘?
针对当前医患纠纷中,双方需承担什么责任?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南都记者咨询了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文战、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志明。
伤医事件或是犯罪行为
南都:患者殴打医生事件,通常适用于什么法律条款和罪名?当事人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杨文战:患者殴打医生通常最直接适用的是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要求要达到轻伤以上才构成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他人重伤则处以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如果这种伤害行为未达到轻伤标准,一般可处以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但如果有严重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行为,即使没造成轻伤,也可能会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庄志明:在大部分的医患纠纷中,若涉嫌犯罪,可能涉及两种罪名: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在本案中,具体会定什么罪名,要结合当事医生的伤情鉴定结果认定。如果构成犯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将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带承担民事责任。
南都:我们注意到,伤医事件以前很多都是行政处罚,而这次是刑事拘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
杨文战:一般没有造成法医鉴定轻伤以上级别也没有其它严重后果的,通常只能适用治安处罚,最高是拘留。这次使用刑拘手段,最大的可能是医生的伤情比较重,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另外这件事的社会影响也比较大也构成一定影响,即使最终未达到轻伤的标准,从扰乱医疗秩序的角度讲,也可能会追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当然,目前我们并没有见到公安这边公布准确的鉴定结果。
庄志明:在以前的类似案例中,大多数情况下给的是行政治安处罚,而这一次采用刑事拘留,与以往的案例有所不同,性质发生了改变。以前是一种违法行为,现在很可能是犯罪行为。
关于这种变化,近两年来,国家对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更加严格,更注重保护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医生在无过错的情况下遭受多次殴打,让“医闹”承担刑事责任能更有效地打击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更有力地打击医闹行为。
医患沟通两方都要加强
南都:医疗机构及医生在面对类似纠纷时,应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杨文战:医疗机构还是应该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碰到这种与患者可能产生较大纠纷的情况,应该有专业的纠纷处理人员出现,不应都由医护人员顶在前面,毕竟他们的专业不是这个。另外对于这种扰乱医院秩序、伤害医生的恶性行为,还是需要警方及时介入处理,现在医院一般也都有驻院民警,医院也有相应安保人员,发生严重纠纷时,安保和警力应及时到达现场有效处置。而且对于医闹等违法行为,还是应该依法严厉打击,不手软、不和稀泥。
庄志明:医疗机构在向患者进行风险告知时,不仅应具备书面形式,医生还应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医疗信息和患者讲清楚。在医患关系中,双方的信息并不对称,患者知道的专业信息很少,医生如何把专业信息及时传递给患者,这是很重要的课题。医患双方的沟通了解两方都需要加强,且主要方面在医疗机构,尤其在于医疗机构对患者及家属医疗知识的普及介绍。另外,卫计部门应主动牵头进行医疗科普。通过多方安排和互动,提高全民的医疗基础知识。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詹晨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