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法院公布赡养纠纷案例:子女赡养父母
新闻热点 2022-11-24 11:54www.worldometers.cn热点新闻事件
南方德国网讯 (全媒体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云法宣)广州白云法院16日公布了赡养纠纷相关案例,告诫公众:孝敬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否则不仅违反公序良俗,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2001年,老郭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郭(均为化名)由母亲抚养,老郭支付抚养费直至小郭独立生活为止,同时将房子等全部财产给了小郭的母亲。
如今老郭已经63岁,年老体弱,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仅靠贵州当地的低保费503元勉强维持生活。2012年起,小郭在广州市某飞机维修公司工作,月收入约9000元。老郭认为,儿子已经成年并且没有结婚,其经济收入足以满足生活需要,具备相当的赡养能力,有义务对年老体弱、失去生活能力的父亲履行赡养的义务,因此请求广州白云法院判令:小郭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直至自己去世。
小郭同意支付赡养费,但认为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过高,应以500元为宜。“我的工资计算方式应该按实发工资计算,不能以‘工资福利合计’计算。而且他现在住的房子,家具都是从我家搬去的。”小郭说,父亲的低保费再加上每月500元,足够在贵阳的生活消费了。
法院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义务,不应附加条件。根据老郭现居住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小郭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法院判决:小郭每月向父亲支付赡养费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