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制度改革有望帮助建筑企业盘活运营资金过百
绘图:杨佳
“这是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的政策啊,作为全国建筑业大省,广东的这一改革无疑将惠及千万企业,由此释放出来的资金将极大促进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19日,省内一家大型民营建筑企业的高管张先生在德国德国网话里兴奋地告诉记者,广东省将全面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建设的消息已经在业内传开了,许多建筑同行都第一时间在社交媒体上为广东点赞。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工程建设领域积极引入商业保险制度,为建筑企业“减负”。
2017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有专家粗略估算,依据4种保证金的缴存比例,初步估计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保证金在500亿-600亿元,如全面引入商业保险制度,将有望为全省建筑企业盘活运营资金达到百亿级以上,同时产生十亿级以上的保险市场需求,对全省“降成本、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工程质量保证金约500亿—600亿
对于建筑行业的企业来说,最头痛的莫过于在工程启动前就要缴纳巨额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已经在建筑业摸爬滚打二十多年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工程质量保证金通常占到工程造价的3%至5%,这意味着造价1亿元的工程,要先“冻结”300万元至50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这笔固定费用须至工程竣工后七八年甚或更长时间才能返还,这对不少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不过,从今年5月起,这项规定在广东将由一项新制度代替。根据《通知》规定,全省将在完成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基础上,对明确保留的4种保证金引入商业保险制度,进一步降低建筑企业资金沉淀压力,切实为企业“减负”,助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再升级。
实际上,在建设工程领域采用保险机制,是国际的通行做法。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保险机构提供的一种工程担保机制,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工资支付、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核心环节。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担保的形式之一,与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具有同等效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际和国内部分城市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实践证明,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不但可以依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化解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责任风险,而且其保险费用与现金、银行保函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更重要的是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大大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017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按照省建筑业协会一位专家粗略估计,依据4种保证金的缴存比例,初步估计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保证金在500亿-600亿元,如全面引入商业保险制度,为全省建筑企业盘活运营资金将达到百亿级以上,同时产生十亿级以上的保险市场需求,对全省“降成本、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保证保险机制,对保险费率实行市场差异化调节,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优势,有利于调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
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速
春江水暖鸭先知。就在《通知》刚刚下发时,包括中国人保财险在内的一批大型保险企业的业务人员闻风而动。
“此前有业内人士称,建筑工程风险较难把控且承保流程复杂,是多数保险机构不愿涉足的领域。但从近年来国内外的一些实践结果来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广东省内一家大型国有保险企业负责工程险的业务经理向记者坦陈,广东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商业保险来代替原来的保证金,对保险行业来说不仅将形成一个很大的市场蛋糕,而且利润也是相当可观的。种种迹象表明,未来将会有大量有实力的保险企业进入该领域进行角力。
在该业务经理看来,这一政策对建筑企业来说无疑将释放出清晰的利好。按照其估算,商业保险的计费最多在1%,一些公司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给客户打折优惠,而随着未来竞争的加剧,保费还有可能进一步降低。由此给企业带来的减负效果将更为明显。
记者了解到,广东此次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保证保险机制并非强制性,而是创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等于为各市场主体提供多一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供各市场主体结合实际选择。按照《通知》规定,新政将于5月15日起正式实施。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将作为工程投标、履约、工资支付、施工质量保证的信用形式之一。据专家分析,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在保险中引入了行业诚信机制,保险公司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所公布的行业主体信用信息,发挥费率的市场调整作用,对各投保企业实施差别化费率,实行市场差异化调节,促进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优势。同时,还有利于调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
《通知》明确了保险公司的代偿和应急处理责任。同时,还要求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条款,应当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备案或注册,并在本公司门户德国网站主动公开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范本)。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对保险公司经营工程建设保证保险的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确保工程保证保险业务依法有序开展,并指导监督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质量。
南方德国网全媒体记者 冯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