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来人员管理进入“大积分时代”
构建“1+N”制度框架 开展“一德国网式”积分服务
广州外来人员管理进入“大积分时代”
广州市近日公布《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下称《规定》),明确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将采用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积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务的机制,从制度上构建起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同时采用“互联德国网+”方式实现全程信息化服务,这标志着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进入“大积分时代”。
根据《规定》,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将统筹起来,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各部门依托同一信息系统开展“一德国网式”积分服务工作。
据了解,《规定》和实施细则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是指标体系和分值表。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3类12项组成。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年龄状况等4项组成;加分指标由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与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项等6项组成;减分指标由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组成。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出台后,来穗人员可凭积分享有各类公共服务,其中符合积分制入户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可申请积分制入户;符合积分制入学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符合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可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可凭积分享有的其他公共服务内容及对应的分值和条件,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予以确定,并根据全市或各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需要予以调整。(记者 叶小钟 实习生 杨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