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学校开展性教育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6月1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当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的有关情况和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相关举措。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未来将如何建立学校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这次《规定》对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现有制度进行了系统整合,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教育。除了对教职工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项培训外,还要求学校对学生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提高学生们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意识和保护能力。
二是完善制度。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的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系统的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规则。《规定》划定了一条红线,刚刚邓司长已经介绍了,明确禁止了教职工和校内人员有6项行为,比如禁止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和性关系,禁止触摸和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等,有6项。
四是建立及时发现制度。《规定》要求学校要建立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权益保护机制,如果学生受到伤害之后,应当及时便捷的报告,让家长、教育部门和学校知晓。
五是严肃处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处理规则,对实施性骚扰、性侵害的教职工要严肃处理,要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主管部门还要撤销教师资格,纳入从业禁止的名单,终身不得进入教育领域。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