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市公司分红1.52万亿元
5月6日晚间,#2020年上市公司分红1.52万亿元#成功地登入了热搜榜。
据悉,截止4月30日,沪深两市已有3003家公司发布2020年现金分红方案,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70.1%,累计分红总额达1.52万亿元。
在2020年度分红中,38只银行股均发布2020年度分红预案,行业分红比例高达100%,行业分红总额为4884.18亿元,遥遥领先于其它行业,占据A股分红总额的32.13%。
分红是指股份公司在盈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而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而言,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如此之高的税务之下,股东分红要如何做税务筹划呢?
一、适用于20%税率的分红
1、如果所有股东都是企业,那么在进行分红的时候可以换一种方式,分红给法人股东。那么,此时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因此此时它只涉及企业所得税。
2、如果是有限公司的查账征收企业,那么股东在进行分红的时候可以直接将分红分配给自然人股东。用这种方式,企业可以扣缴并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能够合理为股东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二、自然人股东分红
1、自然人股东在合作的时候可以选择通过合伙企业或一些基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获得一定的节税空间,使得他们的股东分红能够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工作。
2、自然人股东可以将个人消费项目转换为企业,实现变相的分红。因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当然,除了以上的方法之外,还有间接持股等方式。
总体而言,股东分红进行税务筹划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主要是找到正确的方法都是可以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了。
但是,有几点一定要特别注重,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合法合理的,并且一定是在税前进行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