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头骨开裂昏迷63天
在2021年5月16日,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南平市下辖县级市),根据极目新闻报道,当天是大芳(化名)昏迷的第63天,她躺在邵武市立医院的病床上,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据了解,她已经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多块头骨被取掉,给大芳带来这一切的不是别人,正是和她结婚30年的大成(化名)……
大芳今年51岁了,是邵武市和平镇人,1991年左右,她嫁给了和平镇危冲村的大成,在婚后,两人育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小勇(化名)今年20岁,在福建省三明市上大学,女儿小莉(化名)今年27岁,在北京上班。
原本一切都还不错,直到今年3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小勇接到了表哥的电话,表哥着急地说,“你妈被你爸给打了,要手术了,你快点回来吧”,小勇十分担心母亲,便立刻赶回老家,并在途中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当天下午2点左右,小勇赶到了邵武市立医院,看见母亲昏迷在ICU病床上,身体上还连接着各种仪器,小勇心里又愤怒又难过,他希望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在邻居口中,小勇得知在当天早上,大芳去邻居家给大成借了一包“头痛粉”,在回家不久后,大芳就被大成给打了,没人知道大成为什么会下这么重的手。
小勇从同村的叔爷爷处得知,当时父亲抓着母亲的头,狠劲地往瓷砖墙上撞,之后,父亲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想自杀,结果只是蹭破了头皮上的血管,流了一滩的血,等有人发现大芳时,她已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村干部和亲属立即将受伤的大芳和大成送到邵武市立医院救治,等大成外伤好了之后,就将其送往邵武市精神病防治院,而大芳因为撞到瓷砖上,头骨开裂、颅内出血,大芳接受了两次开颅手术,多块碎裂的头骨被取出,目前,大芳依旧是昏迷不醒,插着呼吸机,躺在ICU的病床上,医生说,如果发生了并发症,甚至一个小小的感冒都有可能要了她的命!
根据危冲村的村干部介绍,大芳在当地的口碑特别好,大家都说她勤劳贤惠,把家里的几亩地打理得十分不错,而大成患有多年的精神障碍疾病,尤其是到夏天,天气热的时候就会犯病,虽然以前大成也打大芳,但最近几年,大成动手的次数很少,也因为大芳过于老实,就算被打严重了,也只是回娘家住几天,过几天就又回去了……
大成的姐姐大悦(化名)是镇上杂货店的老板,根据大悦介绍,大成有十几年的抑郁症史,在几年前,邵武市区医院的医生下乡为大成诊断,医生并没有告知大悦详细结果,只是让大成的药物费从一个月十几块钱变成了两百块钱,不过费用是有补贴的。
根据大悦了解,在事发之前,大成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吃药了,大悦希望大成能快点从精神病院里出来,快点去医院照顾他老婆,“不然他女儿的前途就没了,小莉好不容易在北京找到了工作,可不能长时间不去上班。”
大成的主治医生表示,在药物的控制下,大成的精神状况比较平稳,可以让监护人带回家,但是需要终身服药,目前,小莉处于请假的状态,一直在医院照顾母亲,小勇也办了一年的休学手续,希望能尽力照顾母亲。
对于大成,小勇对他的情感有些疏远,虽然大成有失眠症,但他不认为父亲有精神病,“我父亲把我妈打趴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次数,几只手都数不过来,这几十年下来,他打了我老妈十几次,好几次都把鼻梁骨打断了。”
“躺在病床上的是我亲生母亲,而他是残害我母亲的凶手”小勇语气充满了愤恨,他希望父亲能够接受应有的惩罚,在5月15日,辖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这个案子还在“走流程”,公安已经立案,等搜集了相关证据之后,上报给邵武市公安局,等市公安局审批通过之后,他们就会带大成去做专业的精神病鉴定,并且,刑侦人员也在调查中。
小勇向辖区派出所提出了申请救助,但由于他们家的情况复杂,并且案件还在调查中,政府救济的政策对他们不适用,也没办法帮他申请社会救助。
绥青新闻提醒您:
大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大芳的情况来看,大成的量刑绝对不会低,但是大成患有精神障碍疾病,那么大成还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吗?其实要分三种情况,首先,如果大成是完全的精神病人,无法辨别是非、善恶和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大成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需要让大成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在必要的时候,还应该由政府强制医疗。
其次,如果大成属于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在这个时候,大成是有一定行为意识的,虽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如果大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那么他在其头脑清醒的时候伤人,张某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并且不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目前,大成还没有做专业的精神病鉴定,究竟是什么结果也未可知,只能希望大芳可以早日醒来,那么对于此事,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