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检察官驻村助力乡村振兴
“多亏驻村检察官把村里的陈年旧案给解决了,现在村里的日子越来越好啦。”前不久,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贡口村村民领到了300元春节福利,个个笑逐颜开。
说起检察院派驻的专职乡村工作指导员郭加信,贡口村村民无不竖起大拇指。在郭加信驻村工作期间,该村连续两年被镇政府授予“集体增收奖”,并获省级文明村称号,小渔村也因此焕发出了生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发展滞后的村子产生如此大的变化?这还要从村里的一场诉讼说起。
养虾池诉讼纠纷
贡口村地理位置优越,东面和南面紧靠黄海,是典型的渔村。村民们靠海吃海,收入主要来源于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和海产品加工,村集体的主要经济收入就是收取村民承包村集体养虾池的承包款。
2005年,村民庄某某与村集体签订了130亩的虾池承包合同,承包期自2005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08年3月,双方又签订了延包协议,约定承包期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然而,延包协议到期后,庄某某并未将虾池交还村集体,而且继续占有和使用。2014年,庄某某按原承包价格向村集体缴纳了当年的承包费44.2万元。2015年,庄某某继续占有并使用养虾池,但拒绝继续向村集体缴纳承包费用。
村集体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于2015年将庄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缴纳当年的承包费,并将养虾池交还村里管理。
多方商定解决方案
法院判决支持了村里的全部诉求,庄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12月驳回上诉。庄某某败诉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2017年6月,村集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庄某某仍拒不执行。就这样,这起养虾池诉讼纠纷僵持了4年。这期间,庄某某一直实际占有和使用养虾池,除其自用的3个养虾池外,还将其余养虾池转包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部分养殖户见状,纷纷效仿,拖交或不交承包费。就这样,村集体收入骤减,村庄建设发展滞后,村民也对此意见较大。
把情况摸准吃透后,黄岛区检察院派驻的专职乡村工作指导员郭加信意识到,只有解决好养虾池纠纷,才能重拾村民的信任,村庄才会向好发展。
郭加信及时向该院检察长汇报了养虾池诉讼纠纷,争取单位在法律层面予以支持。同时,他与镇领导、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商定了积极稳妥的解决方案。
一次次上门释法说理
首先,由联合执行局法官、村干部、村法律顾问分别找转包户释法说理,劝说转包户补齐拖欠的虾池承包费,并承认他们对养虾池的承包权,后续由村集体直接与转包户签订承包合同。其次,庄某某仍在使用的3个养虾池,如能交齐拖欠的承包费,村集体可与其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解决方案确定了,怎样做通各方的工作是关键。郭加信一次次上门释法说理,凭着一股干实事的拼劲儿打动了转包户。可就在解决问题的关键时刻,郭加信的派驻工作时限到了。正当村民们感叹养虾池诉讼纠纷又要不了了之的时候,黄岛区检察院批准了郭加信递交的继续挂职的申请报告,同意其继续驻村工作。得知这一消息,村民们更是高兴得奔走相告。
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庄某某与村集体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庄某某主动缴纳2015年承包费44.2万元,并对拖欠的剩余承包费出具了欠条。至此,这起持续多年的养虾池纠纷案顺利执行到位。
随着主要矛盾的解决,村里其他工作也开始有了起色,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明显提升,干群关系也日益融洽。郭加信和村干部们一鼓作气,顺势推动了村庄的居家养老中心项目;翻修了村南接码头道路;还将村内自来水进行了并网,改变了群众吃水难问题。
检察机关在该村探索并实践的“运用法治方法化解矛盾助推乡村发展”案例,获青岛西海岸新区乡村振兴工作“十佳案例”,郭加信也被评为“乡村振兴优秀专职指导员”。如今,村民的日子愈发红火起来,乡村振兴的蓝图也正在成为壮美的现实。(郭树合 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