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野生动物菜品,酒店被判现身说法
“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希望业界同仁能以我为戒,自觉依法依规经营,拒绝售卖野生动物菜品。”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在崂山区检察院举行检察公益诉讼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普法活动暨适用劳务代偿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案件执行程序启动仪式,面对前来参加活动的酒店及餐饮企业负责人,涉案单位代表、崂山区某酒店经理吴某公开作了表态发言。
今年1月,青岛市检察院依法对崂山区某酒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赔偿因其破坏生态行为而造成的野生动物损失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并同时承担惩罚性赔偿。其中部分惩罚性赔偿要求被告以提供生态环境公益劳动的代偿方式来承担。
3月12日上午,青岛市中级法院、青岛市检察院、崂山区检察院、崂山区司法局和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专题普法活动。崂山区内的35家酒店、餐饮企业的负责人到场参加。
其间,法官、检察官、市场监管人员和司法局聘请的律师结合发生在崂山区的真实案例,向大家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对“野味生意”进行了风险警示。宣讲内容涵盖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餐饮行业常见法律问题、违法行为成本、检察公益诉讼等多个方面,引导餐饮行业自觉抵制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合法合规经营。
宣讲结束后,违法行为人在有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向崂山区5家餐饮企业实地送达了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单,完成了其首次惩罚性赔偿中的部分劳务代偿。依据方案,该违法行为人还将继续向崂山区辖区范围内120家餐饮业商户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禁食野生动物主题,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崂山区司法局将会同检察机关,分别对劳务代偿的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反馈和监督。劳务代偿结束后,法院将在结合各方评价意见和监督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终结劳务代偿的决定。(郭树合 白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