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擅用知名医院字号违法行为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陈晨 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维护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秩序,今年2月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擅自使用“协和”“华山”“同济”“华西”“湘雅”“齐鲁”“同仁”等知名医院字号的492家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名称,责令擅自使用相关字号的1525家医院管理、医疗美容、药品等相关行业市场主体变更名称;查处医疗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66起,罚没金额533.51万元;监督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行为2.87万户次,查处医疗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案件120起,罚没金额946.54万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案件205起,罚没金额466.27万元。
据了解,协和医院、同济医院、同仁医院等知名医院凭借其医疗实力赢得了社会信誉和群众口碑,但一些医疗机构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协和”“同济”等知名医院字号,欺诈、误导人民群众,严重侵害了正规医院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形象,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于2020年5月印发《关于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的通知》,针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2020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医疗机构名称管理职责,严禁相关医疗机构利用名称误导患者,严禁使用未经核准的医疗机构名称,严格排查清理违规医疗机构名称,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利用名称违规执业等行为。
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坚决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系统逐一核查在名称中使用“协和”“华山”“同济”“华西”“湘雅”“齐鲁”“同仁”等知名医院字号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严厉惩处扰乱医疗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清理整治专班,大力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等违法行为,清理了一批擅自使用知名医院字号的医疗机构,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