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考试考场怎么办
文丨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的江西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作弊事件,目前有了初步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通报称,江西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考试期间,南昌理工学院和江西工程学院考点存在严重作弊现象。对查实的江西工程学院考点151名违规考生作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取消江西工程学院、南昌理工学院两所考点学校下一年度专升本考试考点资格,停止江西工程学院下一年度专升本考试招生资格。目前公安机关已刑拘南昌理工学院、江西工程学院教职员工、学生以及涉案的两家社会教育咨询机构负责人等十余人。
人有侥幸取巧的心理,但有考试,作弊就很难避免,这似乎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很难彻底解决的难题。但是,仅两个考点,就有过百名考生涉嫌作弊,本来负有监考责任的老师居然扮演起了与其职责相反的角色——成了作弊的帮手……发生在江西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考场上的这一幕,称之为考场考风的“大型灾难现场”并不为过。
作弊有损考试公平,同时也会降低考试本身应具有的公信力,进而贬损考试结果的内涵价值。
譬如,此次作弊事件发生后,就有网友留言说,难怪现在专升本的文凭不受用人单位待见!这固然有些“一棒子打死一船人”的偏激,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考试作弊负面影响之深远。
从小学到大学,老师都应该是抓作弊的那个人,结果在这样的考场上来了个监守自盗,这比猫与老鼠相互勾结去偷油还要荒唐,简直颠覆了人们的正常认知。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帮着考生去作弊的老师,不仅是自身德行有亏,也会损害教师的整体形象,败坏所在学校的名声。
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专升本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这样级别的考试中组织作弊,就不再是道德层面上的违规逾矩行为,而是要受到法律惩戒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此次考试作弊事件中,包括高校某些教师、个别学生在内的涉案人员被刑拘,于法有据,是咎由自取。
然而,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在这场(实际上是两起)严重的考试作弊事件中,社会上的某些教育咨询机构“功不可没”。
没有他们的策划、组织,串联不起涵盖了学校监考老师、参考学生、社会兼职答题人员等在内的完整作弊链条,也闹不出这么大的动静。
(网传考试期间有学生在微信群收到了试题答案。)
此次涉案的两所教育咨询机构,分别在不同的考点采取不同的作弊手法实施考场舞弊,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未取得办学许可证。
没有办学许可证,也就是说没有办学资格,却堂而皇之地招了那么多学生。从他们要从社会上找兼职人员做试题答案来看,他们非但没办学资格,实际上也没办学能力。这些教育咨询机构可能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去认真做什么教育培训、咨询,而是一心要做考场舞弊的“专家”,提供的就是“作弊”服务。
换言之,
在严重作弊现象的背后,有社会教育培训、咨询行业乱象的影子。
社会上,有些教育培训、咨询机构,连办学资格都没有,却胆敢动不动打起“包过”的宣传口号。他们的底气何在?
不是靠办学的实力,而是用利益“捕获”监考老师、考生,铺起一条作弊的“金光大道”。
这样的教育培训、咨询机构,本质上就是“专业”考试舞弊机构,他们的成功就是考试与教育的失败,他们在考生中的“口碑”越好,就预示着那里的“考风”够坏。
所以,要阻断考试作弊链,端正考风、学风,就
必须警惕这些无良社会教育培训、咨询机构对学校师生的“围猎”。
监管等相关部门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对其依法加强监管,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决不能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