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 电影(电影《我不是药神》是真实故事
2018年7月,随着《我不是药神》的上映,立即就成为了现象级的作品,引起了全社会的共鸣。这部由文牧野执导,由徐峥、王传君、周一围和谭卓等人联袂主演的电影,讲述了穷困潦倒的性保健品商贩程勇,通过人生磨砺升华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卫”独家代理商的故事,先后斩获多项大奖的同时,也取得了30多亿的票房收入,豆瓣评分至今保持在9.0分,可谓既叫好又叫座。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我不是药神》并非完全虚构,而是取自历史上的真人真事。片中的主人公“程勇”,取自真实的人物原型“陆勇”,他的故事甚至比影片更加的震撼人心。
1968年4月6日,陆勇出生于江苏省无锡市,家境非常的殷实。在这样的家庭成长,他的人生可谓一帆风顺,从高中毕业后顺利考入了既是985又是211的名校东南大学,前途自然充满憧憬。
2000年,陆勇在家庭的资助下创办了无锡振生针织品有限公司和无锡绿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此开始成为了私营业主。和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一样,他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挣钱养家,那就是幸福安康。
到了2002年初,年仅34岁的陆勇总感觉身体乏力,虽然没有特别明显的病症,但时常都会在夜里醒来,而且枕巾和床单会被盗汗浸湿。最要命的是,他的体重下降非常明显,整个人都状态奇差。
2002年8月,陆勇像往常一样起床刷牙,突然就鼻血直流,而且体温骤然升高。在妻子的陪同下,他立即赶往医院进行检查,竟然被确诊了慢性白血病。对于这个惊天霹雳,夫妻二人一时间都不知所措,只是抱在一起痛哭不已。
陆勇自确诊白血病后,每天都要服用一种进口的抗癌药物,名字叫作“格列卫”,由瑞士诺华公司生产。这种药品,是当时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最好的靶向药物,但每盒的售价竟然高达23500元,而且还需要长期服用。
为了求得病情缓解,陆勇开始积极配合医院治疗,也开始坚持服用“格列卫”。不过,由于身体原因,他的生意逐渐开始走起了下坡路,再也无法继续承受如此高昂的进口药品。
从2002年8月到2004年6月,陆勇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已经花费了56.4万元购买“格列卫”,而且病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尽管他还在苦苦支撑着公司运营,但仅存的利润和积蓄已经无力负担药品。
2004年6月,陆勇偶然了解到印度生产一种仿制药,功效和“格列卫”几乎相同,药性相似度更是达到了99.9%,每盒售价仅为4000元。于是,他立即开始服用这种印度产的仿制药,还把这一消息通过QQ群向病友们进行分享。
面对难得的一次生存希望,很多病友们都向陆勇求助,希望他能从印度帮忙代买。2006年,陆勇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志愿者的身份,与另一位北京的志愿者前往印度考察,深入了解这种仿制的药品是否可靠。
事实证明,由于印度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被印度药企仿冒并且批量生产,药效与正品几乎无异。从此,陆勇走上了代购仿制药的道路,而且还成为了中国的独家代理商,将每盒药的单价由4000元降至200元。
从此开始,陆勇多次往返印度购买药品,而且以极低的价格出售。关于这点,真实的事件与《我不是药神》的情节不同,他除去沿路的费用外,并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完全属于“乐于助人”。
由于购买的数量越来越大,陆勇已经无力垫付高额的费用,只好开始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2013年,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办一起网络银行卡贩卖团伙时,意外牵扯出了陆勇,开始对他立案侦查。
2013年8月,陆勇像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就遭到了公安机关的逮捕。经查,他不仅使用了涉案的银行卡,而且卡上仍有300万元的药款,显然是证据确凿,再三解释也不被采信。
为了不影响案件的继续推进,陆勇的逮捕和审讯都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因此,病友们纷纷打探他的消息,甚至误以为他已经携款潜逃了,殊不知已经锒铛入狱,数百万药款也被没收。
2014年3月19日,陆勇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但案件的程序并没有结束。7月21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他提起了公诉,要求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律师张宇鹏从北京警方了解到,发出逮捕令的是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北京警方只是协助抓获而已。当时,陆勇仍然被临时羁押在朝阳看守所,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湖南警方的进一步要求。
2015年1月10日晚6点30分,陆勇和朋友一行3人飞抵北京,准备接受媒体的采访和报道。结果,他刚刚落地就在机场被警方逮捕,原因竟然是“陆勇已被网上追逃”,一时间搞得沸沸扬扬。
经媒体报道,病友们终于得知了陆勇的消息,才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已经被当成假药贩子和金融诈骗犯被捕入狱了。大家纷纷奔走串联,最终决定联名写信去营救“药神”脱困。
在法与情的激烈较量中,陆勇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除了300多名病友的联名信,一些媒体和专家也表达了同情和理解。有人甚至动情地表示:“他虽不是药神,但确实延续了很多人的生命”。
陆勇的代理律师张青松认为,自己当事人购买信用卡的行为的确存在一定的违法性。但是,由于情节轻微而不构成犯罪,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他认为当事人的“代购行为”并未谋利,不能构成销售假药罪,至多也就是购买假药的行为。
2015年1月27日,面对社会各界的支持声浪,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撤回起诉。两天后,陆勇重获自由,他没有激动,也没欢呼,只是淡淡地表示:“人嘛,总是想活下去的”。
值得庆幸的是,陆勇在恢复人身自由后,“格列卫”的专利期也终于到期,它已不再是平民百姓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天价药。而且,他本人的病情也趋于稳定,公司更是重新焕发出了生机。
2016年时,因为“陆勇案件”的持续发酵,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行为,以及病患者实施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制售药品行为,不作为犯罪进行处理。
受此事件直接影响,国家医疗保障局加快了推进抗癌药医保准入的专项工作。同时,组织全国20个省份的70多名专家通过评审、评议和遴选等环节,及时发函征求企业意愿,最终确定12家企业的18个品种纳入本次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
经过细致认真的准备工作,经过各方力量的真诚协作,有17种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其中,包括了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药品,涉及到了肺癌、肾癌、结直肠癌和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我不是药神》上映后,陆勇连续观影三次,每次都令他热泪盈眶。不过,对于片中由徐峥饰演的“程勇”一角却不甚满意,他公开表示:
我没有卖药赚钱,也没有为了救人而对抗法律,更别提什么打老婆和卖神油了。
陆勇觉得影片扭曲了他的真实经历,也损害了他的个人形象,直接对发行方发出了律师函。同时,他表示自己并非为了私人利益,而是出于公益考量。
经过几番沟通,《我不是药神》与陆勇达成了和解的意向。这份协议,对陆勇本人的关系并不大,但对于其他患者却是受益多多。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不是药神》片方拿出200万元捐献给白血病公益救助机构;
二、票房总收入每达到1亿元时,就追加30万元用于救助同类患者。
新冠疫情爆发后,陆勇再次挺身而出,亲赴印度去采买了3000个护目镜和3000个N95口罩,抢在印度禁运前一天运回国内并且捐赠给医院。看来,他仍然在用自己的方式行侠仗义,一次次这样表示:“我不是药神,但我希望这个世界多一些温暖,少一些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