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验收规范)
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75%。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水泥进场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进行复验
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进行抽样复试
混凝土试块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浇筑完毕后的12h 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柱、梁、墙轴线允许偏差8mm,标高允许偏差±10mm
垂直度允许偏差8mm(层高小于等于5m),允许偏差10mm (层高大于5m)
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资质
结构实体检验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
两根直径不同的钢筋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
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大于25%
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25%, 但不大于50%时,其最小搭接长度表B.0.1 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2 取用
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50%时,应按本附录表B.0.1 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35 取用
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5 采用,对三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05采用
任何情况下受拉(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200)mm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 d 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 ,也不宜大于60d;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 -7mm
对板类构件为+8mm -5mm
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