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管理制度(酒店内部管理制度及流程)
⼀、⼯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作。
2、员⼯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
3、员⼯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级领导反映。
4、⼯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谦虚谨慎,举⽌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作。⼯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班员⼯尚未接班前当班员⼯不得离岗。员⼯下班后,⽆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同意,员⼯不得使⽤客⽤电话。外线打⼊私⼈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禁⽌在餐厅、厨房、更⾐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作⽆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服务,使⽤礼貌语⾔。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员不准利⽤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制服及⼯作牌:
1、员⼯制服由酒店发放。员⼯有责任保管好⾃⼰的制服。
2、所有员⼯应佩戴作为⼯作服⼀部分的⼯作牌。不戴⼯作牌扣⼈民币5元,员⼯遗失或损坏⼯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民币10元。
3、员⼯离职时须把⼯作服和⼯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卫⽣:
1、员⼯的精神⾯貌应表情⾃然,⾯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的⼯作⾐应随时保持⼲净、整洁。
3、男员⼯应修⾯,头发不能过⽿和⾐领。
4、⼥员⼯应梳理好头发,使⽤发夹⽹罩。
5、男员⼯应穿⽪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员⼯应穿黒鞋,⾁⾊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指应⽆烟熏⾊,⼥员⼯只能使⽤⽆⾊指甲油。
7、只允许戴⼿表、婚戒以及⽆坠⽿环。厨房员⼯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剔⽛,打哈⽋、喷嚏应⽤⼿遮掩。
9、⼯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认领,则由酒店最⾼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使⽤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如犯有盗窃⾏为,酒店将⽴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员外,所有员⼯上、下班都要签⼯卡。
3、员⼯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资。
4、严禁替他⼈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续,否则,按旷⼯处理。
6、⼯卡遗失,⽴即报告⼈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在⼯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柜:
1、员⼯⾐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合⽤⼀个⾐柜。员⼯⾐柜不能私⾃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须经常保持⾐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柜时,免费发给⼀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忘带钥匙,可向⼈事部借⽤备⽤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柜上擅⾃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柜,检查时两个以上⼈员在场。
6、不准在更⾐室内睡觉或⽆事逗留,不准在更⾐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离店时,必须清理⾐柜,不及时清理⾐柜,酒店有权清理。
⼋、员⼯通道:
1、员⼯上下班从指定的员⼯通道⼊店。
2、后台员⼯⾮⼯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店内客⽤公共场所、餐厅,使⽤酒店内客⽤设施。
3、员⼯在⼯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能离店。
九、酒店安全。
1、员⼯进出酒店,主管⼈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不得携带⾏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可离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