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废弃物处理法
国际新闻 2022-11-22 18:37www.worldometers.cn最新国际新闻
是世界上垃圾回收利用较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极具特色的“二元回收系统”被欧洲国家广泛推广。
近年来,德国不仅在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上取得显著效果,还建立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体系,并取得了实际效果。
之前小通曾写过关于《德国/法国卖家注意,不符合EPR规定的产品或强制停售》的EPR文章,为卖家们整理了非常实用的知识点,便于快速认知EPR新规和需注意的要点。
此次则是给大家普及德国废弃物回收体系的运行模式和缴费情况。
01
德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流程
生产者责任制(EPR)
1、推行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系统
德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按照2005年8月13日正式生效的《电子电器设备销售管理、回收与无害化处理法案》运作。
该法案是在欧盟颁布《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份的指令》和《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简称WEEE)的背景下出台和实施,其核心原则依旧是“生产者责任制(EPR)”。
《德国电子电器设备法》规定生产者必须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负责,明确指出生产商要对废弃产品的收集、回收和处置负责,并支付整个程序产生的费用。
从 2005年11月24日起,生产商应向公共回收公司提供B2C产品的收集容器。
从 2006年3月起,规定生产商应从公共回收公司的收集场地运走旧电器,再利用或清除旧电器和电器组件,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在法案的推行下,德国构建了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系统,并形成了组织运行的方式。
2、回收到处理流程密切配合
德国电子电器产品回收与处理体系,是采取在政府的监管下,授权第三方非盈利机构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监控的运行方式。
《德国电子电器设备法》的执行系统是在德国现有的回收系统上, 增加了专门的管理协调部门。
该法涉及到德国联邦环保部、管理中心、公共回收公司、旧电器处理公司和生产商。
在具体运作上,EAR协调整个回收系统,要求生产者要么自建回收系统,要么通过委托回收企业回收和处置废旧电子电器产品;
生产商委托回收处理的企业须符合要求,具有一定资质的正规企业,能保证按照生产商的要求进行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处理;
生产商在向EAR注册时提交所委托的回收企业相关信息,且每年向EAR上报其当年出售产品的回收处理情况,EAR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当电子电器废弃物需回收或废弃时,首先由市政管理部门通过公共收集系统,免费收集家用电子废弃物, 收集费用由市政当局承担。
德国电子废弃物收集系统 大约有4500个由公共废物管理机构设立的收集点, 30000个商业收集点以及1000个生产商提供的收集点。
从市政当局之后的相关作业,就是生产者责任的开始。EAR负责从市政回收点登记接收电子废弃物,途中产生的运输、处理费用由生产商/进口商承担。
注:生产商/进口商可自建回收处理系统, 也可指定运输/处理公司。
把产生的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到各个回收点, 再由回收点通知 EAR,由其通知生产者或生产者委托的运输/处理公司到回收点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
3、生产商需要支付的四项费用
EAR体系费用机制采取事后收费模式。
向生产商或进口商收取,由EAR负责电子废弃物处理费用的统一收取和支付。生产商或进口商根据每类产品现有市场份额支付实际发生的电子废弃物处理费用。
德国EAR体系下,生产商执行回收处理所衍生的费用有四项,分别是注册费、资金担保费(即破产担保)、运输费、处理费。
注:两项最大的成本是电子废弃物物流运输费和处理费。
担保金制度是进行电子废弃物处理的有利保障。
生产商在注册的同时, 必须为产品提供资金担保以确保产品退出该国市场销售后,已售卖的产品能够继续得到回收和处理。
资金担保对于“无主废弃物” 非常重要,处理无主废弃物需要通过担保机制, 利用生产者提供的保证金来处理这些废弃物。
02
德国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流程
生产者责任制(EPR)
Vol.1
二元回收系统诞生背景
为控制和减少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德国于 1991年实施《包装废弃物管理法》,该法是全球第一个关于包装废弃物减量化及其循环利用的管理法规,按照“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思路而制定。
法案提出包装废弃物管理应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终处置的优先序进行,并设定不同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目标和时限。
对生产商和经营商的责任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强制性要求生产商、销售商必须负责其产品包装的回收以及再利用或再循环其中的有效部分。
首次在包装废弃物的管理中引入了“污染者付费”原则, 将“污染者付费”原则延伸到生产和消费领域, 提出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EPR)。
该法对销售包装作出的规定是从1993年1月1日起,生产商和经销商有义务在消费后无偿回收并重新使用或进行材料利用。
若零售商、制造商和包装商及其原料供应商要建立独自的回收系统,则需投入巨额资金, 一些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自建回收系统。
为贯彻执行该法令,1990年在德国工业联合总会、德国工商业协会支持下, 由零售业、消费品和包装业的95家公司组建了绿点公司。
通过建立“二元回收系统”帮助生产商和经销商履行所承担的回收义务, 使消费者丢弃的包装废弃物能直接进入一个再加工处理系统,提高回收利用效率, 又降低零售商、制造商和包装商的成本。
Vol.2
核心运作,流程简化
“二元回收系统”包括了生产商、经销商、绿点公司、废物回收公司、废物处理公司等,整个系统的核心是绿点公司,英文为Duales System Deutschland, 简称DSD。
绿点公司(DSD)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帮助生产商和经销商履行其产品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义务并完成《包装废弃物管理法》要求的回收率指标, 依据包装条例专门从事包装废弃物收集、分选和再利用的全国性政策执行和协调机构。
绿点公司(DSD)与生产企业及经销商之间是委托关系, 绿点公司与废物回收公司及废物利用公司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
(1)生产者和经销商向绿点公司付费,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委托给绿点公司。
(2)绿点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废物回收公司, 废物利用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将回收和利用工作委托给废物利用公司来完成。
绿点公司将生产企业、经销商与废物回收/利用企业紧密地联系起来, 从而构成专业化的公共回收体系。
由此可见, 绿点公司实际上并不进行包括废弃物具体的收集、分类、回收、利用活动, 而是在整个系统中履行协调和组织的职能。
从“二元回收系统”具体的收集、运输、分类、回收和处理过程来看,开始是收集过程,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采取不同的收集形式,其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消费者将印有“绿点”标志的包装废弃物混合放到专用的黄色垃圾桶/黄色垃圾袋中, 由绿点公司委托的回收公司定期免费回收;
二是:由消费者主动将印有“绿点”标志的废弃物分类投放不同颜色的垃圾回收桶内,,由签约的回收公司收集, 再运输、分类后送往再生工厂, 最后出售给包装产品的制造商作为生产包装产品的原料。
Vol.3
废弃物标准缴费,公开透明
“二元回收系统”作为一个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其运转所需资金来源于受委托的生产商和进口商使用“绿点”标志所缴纳的许可证费。
费用征收标准:根据包装材料的种类、重量或体积来确定,明确标出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费用。
但许可证费并不是一层不变的,绿点公司每年都会根据包装材料的实际回收处理费用来进行调整。
03
常见问题及解答
生产者责任制(EPR)
Q1
需要注册不同的EPR 商品分类?
答:是的,卖家在德国或法国销售的产品中若属于 EPR 商品分类,则需根据每个国家/地区不同的要求、流程及授权机构去注册。
Q2
销售申报并支付回收款项周期是多久?
答:根据每个国家/地区的 EPR 商品分类或生产者责任组织不同,EPR回收款项按月、季度或按年申报和支付。
Q3
一级包装和二级包装是否都需要付费?
是的,一级包装为商品自身的包装,卖家采用亚马逊物流或自配送均需为原始包装付费;二级包装为配送包装,具体参考“各国家/地区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