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风俗习惯
历史上,回族人从出生时开始,就要请阿訇起回回名字,结婚时请阿訇证婚,死亡后请阿訇主持殡葬,各方面均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特别在饮食习惯上,回民忌吃猪肉,不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之动物,等等。这原是《古兰经》的规定,千百年来已经逐渐变成了回族的风俗习惯。由于历代统治阶级实行反动的民族同化政策,对回民风俗习惯横加干涉,甚至借以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纠纷,而广大回族人民则愈加维护这些风俗习惯,同反动的民族同化政策相对抗。在这种斗争中,伊斯兰教曾起到回族人民加强团结、反对民族压迫的作用。
回族除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外,由于回汉杂居和使用汉语,还日益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强烈影响。明代回族人的衣着已逐渐与汉人相同,使用了汉族的姓和名。明代晚期,回族人已经“士农工商通与汉人相同”,但是,在共同心理状态、经济生活、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回族仍表现出自己的特点,被认为“同类则相遇亲厚”、“自守其国俗,终不肯变”。
随着回族军士的到处镇戍屯牧,工商业者的贸易往来,官吏学者的宦游,宗教人士的传教活动以及反压迫斗争后的流动迁徙,回族人逐渐形成了小集中、大分散,愈来愈分散的居住特点。在全国,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与当地民族杂居;在内地,回民多分布在沿水路和陆路交通线上;在农村,回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镇,则多聚居关厢或若干条街巷。在室内正屋中,喜贴山水花卉画。但因为伊斯兰教反对任何偶像崇拜,故不挂人物像和动物图片,凡有眼睛的图像不能张贴。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禁忌不那么严格了。为了宗教活动和生活习俗上的便利,回民习惯在住地修建“礼拜寺”,明末清初则统称清真寺,多围寺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