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婚礼习俗
南阳,商周时被封为吕国、申国,春秋为楚宛邑,秦设南阳郡,是中华民族古老文化发祥地之一。南阳属长江流域,地处中原,婚俗在基本与中原地区大致相同的基础上,又沿习了南方的一些习俗。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南阳的婚俗礼仪不外乎相亲、定亲、娶亲等程序。
从明朝初期开始,南阳的娶亲发生了变化,由白天娶亲改为夜间娶亲,这一习俗经明、清、民国,一直沿袭到解放后才被废除。
永乐六年(公元1404年)五月十二日,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二十三子唐定王朱柽就藩南阳,王府设在古城的中心。朱柽不务政事,耗巨资修建王府、行宫,供其享乐,整日沉醉于酒色。他派爪牙在南阳城内四处打探,遇到有姿色的女子就强占为己有,若有不从就被投入老虎圈中,以至宛城的女子不敢出三门四户,老百姓怨声载道。更有甚者,他专选别人娶亲的日子,新娘还没入洞房,却被他抢进王府。为了方便窥视全城,他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二年,在王府内建成高十八米的假山。于是,凭借这座假山,鹰视全城,发现谁家娶亲,便抢劫初嫁良女。宛城的老百姓为逃避他的淫威,从此将白天娶亲改为夜娶。如清光绪《新修南阳县志》:“居民逼其虐势,不敢白昼婚娶”。即使这样,有时还难逃魔掌。后来,居民相亲、定亲都改在夜间。夜娶的路上也不敢打打笼、吹唢呐,新婚之夜闹洞房、摆酒席都得悄悄进行。至今南阳还保留有把灯吹灭闹房的习惯,以及南阳人高声划拳的同时,哑枚(划拳时不出声,只按手指大小顺序定输赢)还相当流行,这都源于为躲避朱柽而形成的夜娶婚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本是人生一件大事,应该办得光明正大,体体面面。但慑于朱柽的淫威,宛城人民敢怒不敢言,不得不含恨忍辱,苟且求安,何况朱柽又是皇亲国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夜娶的方式及其他礼节逐渐为人们认可,并成为习俗。虽然清、民国时期也有昼娶的,但宛城人民大多还是遵从夜娶这一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