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丸案有何后续?存在哪些争议?
末期宫廷中发生了三件匪夷所思的案件,即、和,这三起事件标志着明末纷乱和衰亡的开始,史称明末三大案。接下来双元制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丸案
泰昌元年(1620年),病重,进献红丸,自称仙丹。泰昌帝服后死去,而在当天,首辅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有人怀疑是唆使下毒,旋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查元凶的举动。其间,党争与私仇夹杂其中,连坐罪死者众多。泰昌帝继承皇位整一个月。这件因“红丸”引发的宫廷案件,史称“红丸案”。
后续
朝臣之争
泰昌帝继位一个月即驾崩,加之朝廷内党派纷争激烈,使得关于此案的议论甚嚣尘上,并且多少带着借机伐异的意味。这些议论围绕着泰昌帝的死因展开,方从哲、李可灼、崔文升等皆成为众矢之的。
张问达、汪应蛟、孙慎行、左都御史,以及众多言官纷纷弹劾崔、人用药、进药错误之罪。其中御史王安舜认为:“先帝之脉雄壮浮大,此三焦火动,面唇紫赤,满面升火,食粥烦躁。此满腹火结,宜清不宜助明矣。红铅乃妇人经水,阴中之阳,纯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虚火燥热之疹,几何不速亡逝乎!”
由于泰昌帝是服下红丸后死的,而首辅方从哲却在泰昌帝死去的当天,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引起了一些人的怀疑,御史王安弹劾方从哲“轻荐狂医”,“又赏之以自掩”。御史郭如楚弹劾方从哲不应该赏赐进药的李可灼。方从哲在众人攻击下,拟太子令旨,罚了可灼一年的俸禄。
十月,礼部尚书孙慎行和左都御史邹元标上了两道令人瞩目的奏疏,孙慎行指出:“从哲纵无弑君之心,却有弑君之罪。欲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方从哲上奏辩解并请辞,于11月初卸任离京。
阴谋加害
御史郑、南京太常寺少卿曹珍等指此一事件与多年前的“梃击案”出于同一“奸谋”,即有人必置泰昌帝其人于死地;主事王之宷更直指光宗之死与、光宗宠妃等阴谋夺权有关。
最终判罚
方从哲离京后,还是无法脱净干系,要求严查红丸案的奏折不断。一天,帝收到了方从哲从老家寄来的奏疏,疏中说:自己年老愚昧,未能阻止庸官进药,罪不容诛。为表示谢罪,愿乞削去官阶,以耄耋之身远流边疆,以平朝臣之怨。果然,许多大臣为他开脱,天启帝亦被方从哲的诚恳打动,但苦于真相未明,一时难以决断。
这时,一直缄默无言的阁臣韩爌终于站出来说话了。他把当时目睹的一切事实都详细地说清楚了。特别是方从哲当时左右为难的情景,被描绘得十分具体。最后,韩爌提出,“红丸”一案纠缠了一年多,但真正置先皇于死地的崔文升和李可灼到现在也没有处置,这两人虽然乱用药物,但也确实是奉旨进药,可以适当惩处,红丸一案则不宜继续深究。
韩爌在年间就是个有名的老成之臣,居官十余年处事公正,很受群臣景仰,入阁后又一直陪伴方从哲料理进红丸之事,说出的话是可信的。所以他的奏折报上后,很快地使一场风波平息了下来。不久,天启帝下旨问崔、李二人罪。1622年(天启二年),明廷将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边疆。“红丸”一案由于各派的争斗总算草草了结,但其中的疑点并没有弄清楚。后人为此曾进行过一系列的考证和争论,但最后也都没有结果。泰昌帝的死是否与红丸有关依然是一个千古之谜。
案件余波
天启年间,宦官当权,他要为“红丸案”翻案。于是,声讨方从哲的礼部尚书孙慎行被开除了官籍,夺去所有官阶封号,定了流戍。抨击崔文升的东林党人也受了追罚,投池而死。年间,惩办了魏忠贤,又将此案翻了回来。
死后,南明王朝又一次以此为题材挑起党争,直到明王朝彻底灭亡。
争议
关于泰昌帝的死因,有人说是服红丸而死,也有人说与红丸无关;有人说旧病未愈,有人说是劳累所致;有人说是惑于女宠,是郑贵妃有意加害;有人说是用药差误。有的大臣因李可灼进红丸功,议“赏钱”;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诛”,议“罚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医官,且非知药知脉者”议上,将其遣戍;直到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李可灼这个案子,一直争吵了八年,成为天启朝党争的题目之一。
红丸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李可灼进的“红色丸药”就是红铅丸,是普普通通的春药。春药属于热药,阴寒大泄,以火制水,是对症下药。李可灼把春药当补药进上,只是想步陶仲文后尘而已,只不过他时运不佳……有人认为,那红色丸药是所炼金丹。用救命金丹来对付垂危病人,治活了则名利双收,死了算是病重难救,李可灼很可能是这样想这样做的。 三百余年来,史学家设想了种种答案,但没有一种令人信服,因此红丸一案成了千古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