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成法”在怎样的背景下制定的?具体内
考成法——时期中确立的的官员考核制度,由在万历元年(1573)提出,并推广到全国。下面双元制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考成法”规定: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官员考评机制,有效实现了考评与纠偏相结合,改变以往主要靠吏部考评官员的方法。“考成法”通过内阁控制六科,以六科控制六部,最终使内阁成了改革的中枢,控制了从朝廷到地方的各级行政机构,为之后的改革扫清了障碍。万历十二年考成法被废除。
历史背景
明代早期已有对官吏政绩进行考核的制度。依据明制,京官每六年“京察”一次,地方官每三年一次“大计”(均指考察)。但明代吏治腐败,法令不行,这些制度或者流于形式化,或成为官员们争权手段。张居正眼见了官场中的丑剧和制度变质,深切认识到不仅要对各级官吏进行定期考察,并且对其所办各事均规定期限办妥,执行“考成法”重要特点即所谓“立限考事”、“以事责人”。
内容
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底,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每完成一件登记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论罪处罚;六科也可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最后内阁也可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这就形成了以内阁统领监察机构、再以监察机构监督中央六部,并以六部统率文武百官及地方官员,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官员考评机制。
成效
不少拥护改革、政绩卓越的官员因为考成法而得到重用,例如一度与齐名的守辽大将。但更主要的是挖掘了一大批不称职、不干净的“大老虎”和“小苍蝇”。据统计,在张居正主政的十年间,因为执行考成法而被裁撤的官员竟然占到了官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因为有考成法在,“立限考成,一目了然”。彻底打破了论资排辈的传统偏见,不拘出身和资历,大胆任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