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如何用一束头发化解重大危机的呢?
真是个事业心极强的人,就是放在现代社会也是能够成大才的。他刚讨伐完,未休息几日,想起之前在宛城被追杀,不但自己差点送命,手下爱将、儿子也都因此送命,此仇不报,他难以心安,于是又计划出兵讨伐张绣,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双元制小编一起往下看。
这次曹操借天威,自行“奉诏”,公开以“抢郡掠民”的罪名讨伐张绣。曹操要报仇,也不能让别人看出他的私心,拿道义当作道具,把张秀当为逆贼,“名正言顺”地讨伐。
师出有名可以让办事的效果事半功倍,取得更多的支持,曹操在刚刚出道组建自己军队的时候,就已经深有体会了。
既然打着道义的旗帜,此次曹操出征就非常注重树立道德形象。他们在行军的路上浩浩荡荡,吓得的沿途百姓纷纷逃窜到山里,稻田里成熟的麦子也无人收割。
于是曹操下了一道命令:“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为民除害。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擅自掳掠人财物者,并皆诛戮。王法无亲,宜当遵守。仰居民勿得惊疑,不许流遗他界。”
除了道义之外,曹操颁布这条命令也有其他原因。一方面曹操一直以来军纪严明,他要树立自己保护的忠臣形象,而非,才能更好的挟天子以令诸侯,不至引起天下公愤。
另一方面,天下久经战乱,人口迅速减少,不保护公民的基本利益,皇室征税纳粮的来源就会没有保障。
不过老天爷给曹操开了个玩笑。曹操刚刚下完严令,自己在骑马行军过程中,不小心惊动了田中的斑鸠,斑鸠受惊后突然从麦田中串飞起来,正好掠过曹操的马头旁边。马受到惊吓,曹操也猝不及防,马匹立即往冲往旁边的麦田里面,将麦子踩倒了一大片。
难道是老天都看不惯曹操吗,还是想考验曹操呢?老天的心思我们就不去揣测了吧。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曹操这下自己先破坏了自己立的规矩,该如何是好呢?
如果只是简单处罚敷衍而过,就带头破坏了严明的军纪军规,一方面以后军士犯了同样的错,他没有底气去严格执行军法。另一方面,曹操作为将领犯法草率处罚,以后军士们也会放纵自己的言行,军队就没法带了。
如果按照曹操的法令执行,曹操就要砍下自己的脑袋,他总不能真的砍自己脑袋吧。进退两难,这时候最需要一个既能够严肃执法,又能够给曹操免除死罪的理由。
现在正是行军的过程中,必须立即处理这个事件危机,不然如果紧接着其他人发生类似的情况,事态扩大事情就会变得复杂得多。
曹操平时养的这一大帮谋臣,现在该发挥一点作用了吧。不过情况这么紧急,要谋臣一下子解决这么大一个难题也不容易。
曹操叫来行军主簿,问他该如何定罪。行军主簿憋了半天才说了一句话:“丞相的话就是命令,您说了谁敢不从。”言下之意就是,反正您是老大,你自己放过自己,谁也不敢多言。如果按照行军主簿的话来执行,你们觉得可行吗?
否也!如果曹操自己给自己免罪,那就是出尔反尔,说话就像放屁,以后他说话还会有用吗?如果什么都是曹操自己说了算,那不是明摆着给大家树立他的霸道霸权形象吗?
成大事者,必是以德服人,而非以霸治人,没有这一点政治理性,曹操也走不到现在的位置。否则曹操也不会频繁地借用“正义”之名挟天子以令诸侯,凭自己的实力直接讨伐诸侯不就行了吗?
行军主簿的话让情势,曹操变得急躁恼怒,而接下来等了半天,也没人给自己提供一个免死的理由。气愤加无奈,曹操拔出剑来就要自刎。曹操当然知道众人一定会阻止他,那么他选择“假戏真做”有什么好处吗?
一方面可以让大家觉得他是在践行诺言,没有随意破坏军纪法规,另一方面,他希望情急之下,大家能够给他挤出一个好的理由。同时假戏真做也可以给曹操争取更多的时间,破解暂时想不出免死理由的僵局。
正在大家手忙脚乱的时候,好不容易从《春秋》里面找到一句救命的稻草。他说:“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
曹操听闻大喜,他终于有了不死的台阶可下,心中是越来越喜欢郭嘉了。曹操当然不能表露出他喜悦的情绪,这样会让大家觉得他刚才的行为太虚伪了。曹操故作深沉,一字一顿地说:“既然春秋有法不加于尊的说法,那就暂时先记下我的过失吧。”
不过从自刎到立即解罪,这个过程转变得有点快,会不会太草率,军士们心里能接受吗?
曹操急中生智,挥剑割下了自己的头发。他的这一举动,让原本等着看笑话的众将士们立即变得对曹操肃然起敬,再也没有忤逆多余的想法。曹操率领的部队再次出征远行,一路上秋毫无犯。
曹操成功化解了这次突发政治危机事件,除了郭嘉的智慧引路,最重要的还是曹操“”的举措起到了效果。一束头发如何可以化解重大危机呢?
《孝经·开宗明义》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意思是人身上的头发、皮肤都是父母给的,如果有谁损伤了自己的头发胡子就是和父母过不去,就会被视为不孝之举。头发虽然代替不了脑袋,但是曹操作为大军统领当众割发,这种严厉的处罚了足以让众军士心服口服了。
另有一事,或许能够更好的说明当时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重要性。
曹操在计划联合消灭的斗争中,为帮助刘备解围,派赶到徐州与吕布交战,吕布派高顺迎战,夏侯惇在追杀高顺的途中,被高顺的部将曹性用冷箭射中左边的眼睛。
夏侯惇拔剑时把眼珠一并拔出来了,他大喊一声:“父精母血,不可弃之!”接下来竟然把血淋淋的眼珠放嘴里直接吞下了肚子,然后奋勇直追将曹性一剑杀害。此举足以体现当时天下人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重视程度,对孝道的重视程度。
说到孝道,另有《弟子规》开篇第一句话就是“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提出首先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姊妹,其次是谨言慎行、遵守承诺。《弟子规》把孝道也是摆在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