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诛九族时,已经出嫁的女儿也算在里面吗?
大家看电视剧时是不是都看到过诛九族的剧情,然后就认为在古代动不动就会诛九族,只要是罪犯的亲戚都会受到处罚,那么真实的历史上诛九族是怎样的?已经出嫁的女儿也会被株连吗,那么女婿会不会被诛?感兴趣的读者和双元制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得不承认的一个现象是,中国古代就是一个宗族血亲的社会,维系几百年统治的就是血缘关系的亲疏,不管是分封制也好,还是宗法制,都是以血缘关系为衡量的。
建立后,一方面试图打破那种世卿,另一方面却加强了什五连坐制度,尽管秦朝后来被推翻了,什五连坐制度却流行开来,几乎是任何一个高度中央集权,都要大搞什五连坐制。
所谓什五连坐制,就是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
这种做法的好处自然是直接把人控制得死死的,后来就发展到诛灭三族和九族的刑罚文化了。
这应该是很好理解,在古代血亲复仇都是不违法的,和都提倡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可见血亲文化的强大。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斩草除根,在一人犯罪的时候,自然是全家遭殃了。
当然,实际上诛九族这种刑罚在中国历史上很少出现,用千年一遇都不夸张,在二十四史中记载的被诛灭九族的人只有时期杨玄造反,被杀完暴尸三日后感觉不解气,才开始进行株连扩大化,我想杨广采取这种刑罚,一方面是他性格暴戾、做事决绝的体现,另一方面是魏晋以前横行,甚至严重影响到中央集权,为此,大开杀戒打击门阀士族的嚣张气焰也是情理之中的。
但是在此之后,再没有诛九族的官方记载,我们所熟知的大多都是野史中的记载,不是说没有发生的可能,只不过还需要考证。
在二十四史中,真正记载被诛九族的,只有杨玄一人,可以说,诛九族还真就是千年难得一遇。
在隋朝以前最大的刑罚其实就是夷三族,我们所熟知的历史名人比如秦朝开国丞相最后就被下令夷三族,后世、等人在对异性诸侯王的打压中也屡次兴大狱。
夷三族也是秦汉时期比较残酷的一种刑罚,根据《·秦本纪》说:“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
所谓三族的说法有很多,根据《仪礼·士婚礼》中记载:“三族限于同宗之久昆弟、己见弟及子昆弟。”
根据《史记·秦本纪》张晏注“三族”是:“父、兄弟及妻子。”
根据《大戴礼记·保傅》中卢辩的注解:“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之所以出现诸多解释,主要原因应该是不同时代的定义有所不同,当然可以看出,不管是哪种说法,应该是不包括嫁出去的女儿的,主要是以宗族为基础,因为早期父系才是宗族的根本,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牵连面的扩大,后续可能将姻亲也算入其中,甚至将母族和妻族都算入其中,嫁出去的女儿也可能受到牵连,但是朝代太多,没有具体的规定,在操作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大多数夷三族的案例中,是不讲杀不杀女儿的,我找了好多,发现孔融的案例有点意思,据说孔融因得罪被诛灭三族后,剩下两个孩子因为年龄小而逃过一劫,但是那个七岁的女儿却说“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曹操得知后,派人将其杀害,虽然这不像是正史中的内容,但是也能说明一些诛三族的刑罚在具体施刑的时候,还是有操作空间的。
既然诛三族的说法已经这样多了,那么关于九族的说法就更多了,当然,从三族变成九族,牵连面肯定是要广的。
通常来说就是九族包括父族、母族和姥族,父族占四,母族占三,姥族占二,女儿即使是嫁出去的,也可能受到牵连。
其中父族就是指罪犯自己一族,包括出嫁的姑母及姑表姊妹、姑表兄弟一家、出嫁的姊妹及甥女、甥男一家、出嫁的女儿及孙女、孙男一家。
从这里可以看出,不但是女儿,就是出嫁的外甥女都会受到牵连。
当然,说法肯定也不是上面一种,有人解释的九族是基于血缘关系基础上,是一种伦理关系,并不一定等同于司法关系,而且在不同时代,操作方法应该也是不是一层不变的,正如我在前文所说,自古以来也没有几个人被诛九族,所以这个话题谈论起来也没有啥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代的时候,往往断绝父子关系后,就可以免受牵连,比如《传》中去当小吏的时候,害怕犯法牵连家人,早早就断绝了父子关系,果然在后来犯事后,朝廷也就不找宋江父亲的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