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在位期间,在政治军事文化方面有哪些作
,即、帝,第十三位,年号万历,在位共四十八年,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他是朱载坖第三子,生母是孝定。接下来双元制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隆庆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被立为皇太子。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驾崩,十岁的朱翊钧即位。明神宗在位之初十年,主持政务,张居正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社会经济有很大的发展,开创了“”的局面。万历二十年至二十八年(1592年—1600年)间主持了,巩固了明朝疆土,但也耗费了大量帑银。 明神宗执政后期,28年不上朝,而王朝依旧可以运行如常。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去世,享年五十八岁,庙号神宗,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葬十三陵之定陵。
为政举措
政治
官吏考核
万历初年的政治改革主要措施是“考成法”,是万历元年(1573年)推行的。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明神宗说:“事不考成,何由底绩。”其特点是改变国家机构的运作机制:以内阁监控六科,六科监控部院,部院监控地方抚按,最后使“部权尽归内阁”。六科和部院原是直接向皇帝负责,把它们变为受内阁制约,听从内阁指挥,实有悖于祖宗旧制,实质上是将一部分皇权转移到内阁。这是张居正对官制的一次重大变革。
早朝制度
隆庆六年(1572年),朱翊钧即位,关于早朝这一仪式有了折中的变通办法。根据张居正的安排,一旬之中,逢三、六、九日早朝,其他日子则不朝,以便年轻的皇帝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攻读圣贤经传。这一规定执行以来已近15年,越到后来,圣旨免朝的日子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其他的礼仪,如各种祭扫,皇帝也经常不能亲临而是派遣官员代祭。实际上,神宗的早朝,即使按规定举行,较之前代,已经要省简多了。首先是早朝的地点很少再在正殿,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早朝人员都不经午门而集结于宣治门,所有骏马驯象的仪仗也全部减免不用。其次,御前陈奏也已流于形式,因为所有陈奏的内容都已经用书面形式上达,只有必须让全体官员所知悉的事才在早朝时重新朗诵一过。
清算张居正
从万历九年(1581年)到万历十年(1582年)间,张居正一直没有请假,坚持办公。次年二月,张居正,虽然屡经名医医治,但是张居正自己也知道,自己“精力已竭”,“不过而已”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二十日,张居正病逝。朱翊钧为之辍朝一天,给予张居正崇高的待遇:谥文忠,赠上柱国衔,荫一子为尚宝司丞,赏丧银500两。
然而,两年之后的万历十二年(1584年)八月,朱翊钧在都察院参劾张居正的奏疏中批示道:“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管制言官,蒙蔽我聪明。专权乱政,欺骗主上忘恩负义,谋划国家不忠。本会断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且免去全部法追论。”(即说张居正无视皇帝权 威,钳制言官,擅权乱政。)
这时候的张居正一家,已经被抄家。张府人口,一些老弱妇孺因为来不及退出被封闭于张府,饿死十余口,张居正80岁的老母还是在首辅大学士申时行的请求下才留有一所空宅和10顷田地。张居正恐怕生前绝对不能想到,他死后竟然会遭到一手扶持的神宗如此无情的惩处。朱翊钧这种一百八十度的态度转变是他长久处于张居正约束下的发泄,同样也是自己开始亲政的基础,推倒张居正,也就树立了皇帝自己的权 威。
军事
平定哱拜
万历二十年(1592年),哱拜和哱承恩父子在宁夏银川反叛(哱拜是蒙古部人,降明以后做副总兵。他的儿子叫哱承恩,承袭父爵,做了指挥使),朱翊钧果断决定平叛。派去平叛的军队攻打了几次都没有取胜,万历皇帝又派的儿子李如松为总兵,率军平叛。李如松派人决黄河水灌城,城外积满了水,城被冲开一个口子;李如松乘势下令攻城,一举平息了哱拜之乱。
援朝抗倭
从万历二十年(1592年)到二十七年(1599年),朝鲜遭到日本侵略,王京陷落,八道失陷七道,仅靠近明朝边境义州一带尚存。朝鲜危急,请求明朝援助,“请求援助的使者,在路上络绎不绝”。朱翊钧鉴于唇亡则齿寒,决定派兵到朝鲜,援朝抗倭。这场战争时断时续,前后进行了七年多。最后,日本因去世,将侵朝日军撤出朝鲜,明军战胜而归。
勘定播州
万历十七年(1589年),播州(播州就是今贵州遵义地区)宣慰司使发动叛乱,朱翊钧派兵平叛。这场战争时断时续,一直到万历二十八年(1600),最后的结局是明军八路进兵,四月告捷,平息了杨应龙之乱。
用兵女真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十三日,建州女真首领发布“”,起兵反明,建立后金政权。女真兵克抚顺,朝野震惊。 [47]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辽东经略杨镐四路进攻努尔哈赤,在大败,死四万余人,开原和铁岭沦陷,首都燕京震动。朱翊钧用熊廷弼守辽东,屯兵筑城,才稍稍将东北局势扭转。
经济
清丈田亩
清丈田亩又称“清丈田粮”,目的是为了纠正田制混乱。这是继之后进行的又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丈。朱元璋时期那次大清丈,与“赋役黄册”相配套,编造了“鱼鳞图册”,为明代田赋征收奠定了基本框架。到了明中叶以后,“鱼鳞图册”已,赋役征派日益不均,国家赋税收入越来越少,“私室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田亩已是非清不可了。同明代其他重要经济改革一样,这次清丈也是首先从东南沿海地区搞起来的。
万历六年(1578年)十一月,朱翊钧下令在福建试点。中心问题是为了改变有田者不交纳税粮、无田者苦于赔纳的怪现象,使田亩与税粮挂钩。由于朱翊钧态度明确,张居正指导得力,坚决排除阻力,试点工作进行得颇为顺利。至万历八年(1580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粮的事务告竣之后。神宗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于同年十一月下发各地。至万历十年(1582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有些地方还重新编造了“鱼鳞图册”。是明代田制与赋制的又一次综合整治,成绩显著。缺点是有些地区为“求亩多”,不实事求是,用小弓丈量,以致出现新的“虚额”,加重小民负担。
一条鞭法
鞭,又称“一条边”、“条边”、“一条编”、“条编”等。其视点是变通赋与役的征收方法。它和清丈田亩一样,也是在嘉靖、隆庆以来各地逐步试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明神宗的功劳,是支持把它推广到全国,实现了中国古代赋役史上一次伟大的变革,为实行货币地租创造了条件。
一条鞭法,“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量,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 。其基本精神与特点是把赋与役合并,简化征收手续,扩大了征收范围,改变了以往的征收方法。它的推行,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变化的反映。万历九年(1581年),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
矿监税使
自张居正死后,朱翊钧开始通过向各地征收矿税银的方式,增加内库的内帑。在此以前,内库主要收入为金花银,即依靠南直隶地区的田赋。不过内库所有收支最终仍由户部负责,并对皇帝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干预和管理。矿税银除补贴内帑用于宫廷膳食以外,更多则用于国家开支,尤其是边镇用钱。如万历二十年(1592年)十一月初四日,甘肃巡抚田乐上疏,因河西地区边疆用兵需数十万钱粮,请拨内帑,朱翊钧批复同意。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十二月十二日,户部因京师库银减少,边饷告急,请神宗拨内帑,朱翊钧虽然责怪户部未提前做好库银储备,并且不要因为有内帑而有恃无恐,但仍迅速拨发内府库银救急。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四月,户部更是因北部边疆兵饷告急,请拨内帑百万两,朱翊钧最顾及边情,所以同意照数拨用。 [51] 另外,含矿税银的内帑也用于国家救灾,如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三月初九日,因河南饥荒,拨内帑三两用于赈灾。
但是,矿监税使也造成了当地社会的动荡与冲突。代表性的事例有“高淮乱辽”和“乱滇”。因此矿税政策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万历三十年(1602年)二月,神宗生病,召见辅臣等,下令废除矿税。东南百讯,但不久神宗就后悔了,收回成命,此后多名官员进谏废除矿税,神宗都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