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和试用期之间有什么区别?搞不懂会吃大_国际新闻

实习期和试用期之间有什么区别?搞不懂会吃大

国际新闻 2022-11-23 13:15www.worldometers.cn最新国际新闻

    相信我们很多的小伙伴都刚刚参加工作不久,跟用人单位签合同的时候总会被告知有多长时间的试用期或者是实习期等等。

    但是我们都不了解,以为都一样,所以稀里糊涂就签了合同,但是其实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对于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伙伴们还是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下的,谨防自己上当吃亏。

    那我们来看看实习期和试用期到底有何区别?


一、时间长度不同

01 试用期

    国家相关法律对于试用期的明确规定并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而是根据你签订劳务合同的长短来进行确定的。

    一般来说是成比例关系的,第1次签订的劳务合同越长,试用期也就越长,但是试用期的时间程度还是有一个限度的,最长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年,同理,如果时间短的话,试用期也是比较短的。

02 实习期

    对于不同意义的实习来说,时间长度也是不一样的,第1种情况就是大部分人所知的学校所安排的在大学将要毕业的最后一年安排的实习。

    一般情况下来说,学校安排的实习时间长度不会超过一年,甚至也有一些学校只会安排半年甚至三个月的实习期,

    此外也有另一种意义上的实习期,是一些技能资格证书的实习期,比如说驾驶证,这个对于我们应聘者来说意义并不是很大。

二、薪资待遇不同

01 试用期

    这个阶段大家或许也都了解一些信息,这个阶段可以说工资待遇并不是很好,但这个时间长度毕竟是比较短的,也是相当于用人单位的一个考核阶段,工资一般是基本工资的80%,用人单位需要给试用期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02 实习期

    实习期一般是由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待遇也是在这个协议里能够得到体现,但是对于刚实习的学生来说,对协议这方面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甚至有一部分专业在实习阶段其实没有工资,比如说医学类的专业在实习期是没有任何工资的,甚至在很多时候也要缴纳一定的实习费用。

三、身份的不同

01 试用期

    这个阶段可以理解为在用人单位成为正式员工前的一个过渡期,对于离职以及各项费用的缴纳是有着明确规定的,所以在试用期间也要明确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考核合格之后,你将成为用人单位正式的一员。

02 实习期

    归根结底实习期可以理解为学生提升自己实践技能的一个阶段,究其根本自己的身份还是一个学生,所有履行的一些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也比较少,很多时候是受到学校的管理。

四、实习期,有哪些坑不能踩?

坑一:实习期未满提前走,真的要赔企业钱?

    很多同学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提前结束实习期,这时候,就有人有疑问了,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大部分的情况是,企业在实习期提出的所谓“违约金”,通常都是无效的。

    除非企业在实习协议中设定服务期,且企业在实习协议中有写有对等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比如,合同上写有,企业提前解约,需要支付实习生违约金5000元——如果没有这样的对等条款,实习生无需支付违约金。

坑二:实习之前,确定薪酬

    很多同学第一次找工作,用人单位不提薪资的事情,他们也不好意思张口,因为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实习生工资。所以,实习薪资的事情必须得自己和用人单位协商,否则实习期到了,一分钱都没拿到,也没地方说理。

    法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实习期之后,拿到毕业证的童鞋们就可以进入试用期了!试用期有哪些坑不能踩?往下看!

五、试用期有哪些坑不能踩?

坑一:试用期时间太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员工可以拒绝,或者进行仲裁。

坑二: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OR 试用期不签订合同

    部分企业会和员工先签订试用期合同,等到试用期合格转正后再签订正式合同,这个也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只要从员工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和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属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不签的话,就要两倍工资支付,一直到第十二个月支付完毕。

坑三:试用期满之后还要延长试用期

    有些公司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员工试用期期满即将转正,公司认为员工没达到要求,想要延长员工的试用期,这样也是不合法的。

    主要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其中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所以当员工试用期满后,公司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继续延长试用期。

坑四:试用期随意辞退,不给经济补偿金

    很多老板,包括不少HR都觉得,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辞退的,并且不用给经济补偿金,但这种实际操作,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所以,即便是在试用期,公司觉得员工不合适,想要辞退员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情形,否则试用期辞退员工也是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而且这样的情况里,企业是需要拿出明确的试用期录用条件,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

坑五:员工试用期不缴社保

    这种现象在不少公司存在:公司说,我们公司试用期是不给缴纳社保的,只有转正之后才给缴纳社保。

    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被唬住了,因为试用期不缴社保也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而且,员工要是以这个理由提出辞职,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正常情况下,试用期开始公司就要及时缴纳社保,一般是在员工入职30天内就必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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